黄先生在长沙岳麓区湘许大厦一楼开了间超市,超市门口有块空地,平时小区住户们经常聚在这里打牌、聊天。但最近,住户们都不敢来了。黄先生也十分糟心。
原来,从7月16日起,接连5天每天都有至少一袋垃圾从天而降,落在超市门口,一开始是一袋烂南瓜,而后面4天扔下的垃圾,竟然都是粪便。
黄先生和妻子忍无可忍,在超市门口的墙上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很快就捕捉到了扔垃圾的镜头。
连续五天垃圾从天而降,店主装监控
“你扔了4天了,气也该消了,别扔了!”
7月19日,在店门口又一次落下一袋垃圾后,超市店主黄先生忍无可忍地朝楼上喊了一声。这已是小超市被从天而降的垃圾攻击的第四天。
7月16日下午,小区一些住户在超市门口打牌时,突然被一袋从楼上扔下的烂南瓜“偷袭”,老板娘当场被惊吓到,一时情绪激动:“往地上乱扔什么啊?”
这番话没能阻止高空抛物的行为,反而迎来更猛烈的后果:之后4天,每天都有一袋垃圾扔到小超市前,而让大家更气愤的是,接连几天扔下的垃圾都是粪便。
被垃圾连续攻击几天之后,19日下午,超市老板和妻子难以忍受每天门口被污秽物攻击,于是在超市门口的墙上装了一个朝天的监控摄像头,希望能拍到垃圾究竟是谁扔的,以便报给警方解决。“我们就是为这个事专门装的摄像头”,老板娘说。
摄像头很快就捕捉到了扔垃圾的镜头。20日早上7时,摄像头拍到12楼有一袋垃圾抛出,但具体是从哪户人家里扔下的,老板娘也无从确认。店主便将情况报告给社区,希望能派人查清此事。
20日下午,附近小区的一名物业队长黄先生,在骑电动三轮车经过湘许大厦时,又被高空抛下的垃圾袭击到了,对此黄先生十分生气:“我衣服、胳膊和车上沾得到处都是(粪便),只好自己把车子洗了。”
锁定12楼,物业与民警逐一调查
21日,记者来到湘许大厦所属的火炬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主任彭主任告诉记者,19日他们就接到居民反映,说有人一直从楼上扔垃圾下来,差点砸到人。
在反映情况给社区的第二天,超市老板安装的摄像头就拍到了垃圾扔下来的画面,显示是从12楼扔下来的,但无法判断是从哪个窗口扔出,只能锁定在12层。
到底是谁扔下来的垃圾呢?邻里议论纷纷,大家一致认为,此事与12楼的一位老太太有关。大家怀疑,几天前老人与在楼下超市门口打牌的一位邻居发生矛盾,拌了嘴,心生不满。当邻居再次在楼下打牌,垃圾扔了下来。
社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时就拨打了老太太电话,但老太太一直没接电话。
20日下午3时,火炬城社区负责人与派出所民警、执法专干等人一起到超市了解基本情况,并对12层的住户进行逐一上门走访。
彭主任介绍,12楼一共有8户,从扔的位置来看,和其他几户都没多少关系,接近扔垃圾位置的有两户,其中一个就是老太太家。
当众人来到老太太家,不管如何敲门,一直闭门不开。
社区将督促物业在盲区装摄像头
对于老人的情况,彭主任介绍,“据老人自己反映给社区的情况,大概是她有一个女儿住在对面小区,不常回来看她,她的孙子已经上了大学,经常与她走动,她不认为自己是独居老人。”
对于此次发生的高空垃圾事件,“老太太不愿意和我们面对面谈这个事。以前老人还经常给我们打电话,讲她最近的家庭情况,但这两天我们打给她四五个电话,都没接,唯一接了一次,问她这件事,她说是别人对她的污蔑,要采取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
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警方暂无法确定嫌疑人,民警的意见是希望社区进一步加强沟通工作。
对于此事件的后续处理,彭主任表示,社区正与物业沟通,希望能在原监控盲区补装摄像头。也会加强对高空抛物危害性的宣传教育,警惕类似事件发生。
同时,社区也询问了老人女儿所在小区的物业,希望能与老人女儿取得联系,让其与老人进行沟通,“如果事情真的与老人有关,我们会积极关怀老人,邀请心理咨询专业人士评估老人状态,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在社区介入之后,“昨天下午到今天,暂时没有再出现高空抛物的情况了”,彭主任说。
【延伸】
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要担刑责
高空抛物是一种城市不文明现象,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是近年讨论较多的一个现象,国家也从法律层面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惩处进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也可能构罪入刑。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公布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实习生项梦婷 陈仁宇 长沙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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