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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宗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28名被告人在牛山看守所通过线上视频方式接受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以赖某贵、严某停、唐某洋为首要分子,以赖某胜、周某豪、张某婷、罗某婷、杨某琳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
01 多人合作成立公司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客服部员工除底薪外,可从会员费及贷款“服务费”中提成8%,转化部员工可从贷款“服务费”中提成8%;组长除上述提成外,还从组员的提成额中提取1%的提成。
02 冒充在线贷款平台
受害者达6000人
在部分被害人发现被骗不愿交纳高额“服务费”的情况下,由对应的客服部成员通过不断拨打骚扰电话和语言威胁,利用被害人不愿被家人和朋友知道贷款事宜及家庭生活不愿被打扰的恐惧心理,被迫缴纳“服务费”。
截止案发
通过上述方式诈骗6000余人次
经统计
共计诈骗约 7749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