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运钞车劫杀案嫌犯:作案前爱学法律,后藏身法院成副局长

2020-08-01 15:47:40 作者: 双面运钞车劫

抢劫运钞车的嫌犯、法院执行局的副局长,这两种身份混合在一起,让赵智勇成为了“名人”。

犯罪嫌疑人赵智勇。 图片来源于公开报道

2020年7月下旬,河北辛集警方公布了刚侦破的一起抢劫运钞车“积案”。发生在1997年的这起持枪抢劫案造成1死2伤,79万现金被抢。案发23年后,4名嫌犯落网——包括已在一法院工作22年并当上执行局副局长的赵智勇。

涉嫌参与抢劫运钞车的赵智勇,案发那一年28岁。一年之后,他正式进入法院系统,此后长期从事案件执行工作。澎湃新闻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赵智勇参与执行的案件超千件。

7月31日,赵智勇的工作单位——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法院“尊重并配合”警方的调查,“我们现在也不掌握更多的情况和信息。”

目前,此案仍由辛集警方进行侦办。辛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海军告诉澎湃新闻,该案嫌犯可能还涉及其他案件,办案部门正展开进一步侦查。

张海军表示,不管犯罪嫌疑人什么身份,警方都将秉公执法。

赵智勇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工作了22年。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

5人结伙抢劫运钞车,一工作人员遭枪击身亡

“呯……”

辛集市兴华路23年前的那一声枪响,市民支斌至今忘不了。那年他11岁,他家的皮革店旁边有家“银行”——辛集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兴华路营业点。

传出枪声的那天,是1997年1月10日上午。支斌记得,当时父母在店子里整理货物,他在一旁玩耍。突然,外面传出“呯”的声响。“我以为是放花炮,但那声音又不像放炮。”支斌和父母跑到店外,发现几十米外的路边有人开始围聚,有人喊“开枪”了。支斌的父母吓得把他拉进屋内。后来,他们听说有人中枪死了。

1997年1月的抢劫运钞车一案,发生在辛集市兴华路。澎湃新闻记者 戴越 图

当时中枪的,是辛集市农村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何某梅,当年39岁。她的哥哥何海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当天他闻讯赶到医院时,看到了从太平间推出的妹妹尸体。何海记得,当时他妹妹被入殓师化了妆,但头上太阳穴部位可见一处明显的枪伤。

如今年过五旬的出租车司机范行,是当年在案发现场的目击者。当年他的工作单位就在农村基金会兴华路营业点的斜对面。“我当时跑过去看,抢钱的人已经开车跑了。”范行说:“我看见有人受伤倒在地上,旁边停着运钞的吉普车。”

范行告诉澎湃新闻,这起案件是当年辛集市“最轰动的事”,经历那次抢劫案后,全市金融机构的运钞车换了一批,“像装甲车那样的,更加结实了。”

案发23年后,2020年7月23日,辛集市委宣传部在其微信公众号“辛集发布”通报了此案详情:犯罪嫌疑人刘某奎等5人结伙,当日驾驶一辆抢劫来的出租车,在辛集市枪击基金会工作人员,当场致一死两伤。嫌犯抢劫运钞车后潜逃。

据通报,当时运钞车中被抢的现金有79万余元——23年前,这笔钱数目可观,是基金会兴华路营业点当天兑付客户的保障。

案发时的1997年,是我国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的高峰期。尽管数年后此类基金会被国家整顿关闭,但对于辛集这个经济活跃的县级市来说,当年基金会对南来北往的生意人提供了资金周转的便利。

有“皮都”之称的辛集市,是我国主要的皮革产销基地之一。或许正是由于当地活跃的流动资本市场,让刘某奎、赵智勇等5名犯罪嫌疑人,盯上了辛集市农村基金会的运钞车。

当年抢劫运钞车后,刘某奎等5名嫌犯从辛集市消失了。二十多年过去,当地人都很少提起这个案件了。

辛集市距石家庄约80公里,是由河北省直管的县级市。2020年7月30日,澎湃新闻记者来到这里。位于市区的兴华路热闹繁华,原来的基金会营业点早已不复存在,周边建起了整齐的店铺。这些天,当年抢劫运钞车嫌犯落网的消息,成为周边市民热议的话题。

根据“辛集发布”的通报,辛集警方是今年7月20日侦破此案的。除了嫌犯张某林2014年因意外事故死亡,其他4名嫌犯被相继抓获。

落网的4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副局长赵智勇。

嫌犯潜逃后在法院工作22年,参与执行案件上千件

同事们都没想到,在法院工作了22年的司法人员赵智勇,竟然是一名抢劫案嫌犯。

1969年出生的赵智勇,进入法院系统是1998年,也就是辛集抢劫运钞车一案发生一年之后。

他的工作单位,原来的名称为石家庄市郊区人民法院。2001年该院随行政区划调整,更名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根据《河北法制报》和人民公仆网此前的相关报道,赵智勇1998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出于对法律的着迷,赵智勇在部队就参加全国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学习,拿到了大学本科学历。”上述报道称,“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多年的学习储备让他在1998年从部队转业进入法院工作后,有了很高的起点。”

2004年,裕华区法院设立执行局,赵智勇成为该局执行员。从公开报道来看,2013年和2014年,赵智勇的职务是裕华区法院执行局“协调处副处长”,这两年,媒体有3篇报道对他进行了宣传。

一篇是2013年11月28日刊登在在《河北法制报》的《执行局里的“赵大拿”》。“案子一交到他手里,往往就能迎刃而解,于是同事们戏称他是执行岗位上的‘大拿’。”这篇文章介绍了赵智勇获得的一些荣誉:2009年被评为裕华区优秀党员;2011年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评为“十佳执行能手”;2012年和2013年被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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