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 9人获刑,最高刑期11年6个月!蕉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套路贷”涉恶案件

2020-08-02 04:23:22 作者: 扫黑除恶 |

7月31日,蕉城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宣判一起以“软暴力”实施“套路贷”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魏某廷、魏某冬、郑某强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案 情 回 顾

2019年2月至7月间,被告人魏某廷先后纠集被告人魏某冬、郑某强、柯某川等人在宁德市某小区,依托“借贷宝”网络借贷平台,形成实施“套路贷”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魏某廷、魏某冬名义分别注册了两个出借账户,并以“公司”的名义吸引被害人借款,采取“软暴力”手段滋扰借款人或借款人的亲朋好友,迫使借款人偿还虚高本金及高额利息、“展期费”,大肆攫取非法利益。

该犯罪集团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魏某廷从“借贷宝”网络借贷平台获取不特定借款人电话号码,经审核人员筛选借款人后,以需要审核身份真实性为由,向被害人索要QQ同步助手的账号和密码,并借助工具收集被害人个人信息及手持身份证的照片。

随后,财务人员通过“借贷宝”网络借贷平台,与被害人签订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的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虚假的借款利息、逾期后果、借款金额等内容,制造虚假的资金流水账,财物人员按照借款金额的30%预先扣除“砍头息”,将余下款项发放给被害人。

若被害人到期无法还款,财务人员则利用“借贷宝”网络借贷平台的“展期”功能,要求借款客户申请“展期”(延长一次还款周期),除线上正常收取被害人借款金额年利率24%的利息以外,还要求被害人再次支付高额“展期费”。若被害人无力支付“展期费”或逾期还款,催收人员即利用客户借款时预留的信息,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验证码轰炸”等方式辱骂、威胁、恐吓、滋扰被害人或其亲友同事,进行施压,迫使被害人偿还虚高本金及支付高额利息和“展期费”,以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仅5个月时间,该犯罪集团向800余名客户累计放款405余 万元人民币 ,收回550余 万元人民币 ,共非法获利147余 万 元人民币,并造成被害人损失。

蕉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廷、魏某冬、郑某强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依法惩处。该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什么 是“软暴力”?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软暴力”属于违法犯罪手段,是行为的一种方法,实施“软暴力”行为,可能涉及到刑法上的多个罪名。

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罪;如果以“软暴力”手段非法进入或者滞留他人住宅的,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非法拘禁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实施“软暴力”同时构成多种犯罪的,应当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罪处罚。

我们应当如何面对“软暴力”?

“软暴力”主要是通过给人带来心理强制而达到非法目的。因为没有人身伤害,很多人在遭受“软暴力”的初期一般会选择忍耐。随着时间推移以及“软暴力”程度加剧,身心俱疲才会选择报警。但无论因为何种原因遭遇“软暴力”,都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反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套路贷”?

法律认定,“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那么,该如何防范“套路贷”?

别急!法官为你支招!

法官提醒:如需贷款,切记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网贷平台、小额贷款公司的无抵押诱饵。在遭遇暴力、软暴力催收讨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搜集、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