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兄弟俩喊冤21载:被指盗窃判无期,狱中疑遇真凶

2020-08-28 09:36:32 作者: 辽宁兄弟俩喊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卫佳铭

在监狱蹲了十七年后,曹庆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张男人的相片:冲镜头比出“V”字手势的人,大约二十八九岁,平头小圆眼,他叫蔡某涛,绰号“小三子”。在曹庆三看来,这张从监狱偷带出来的相片,是支撑他和弟弟持续喊冤21年的有力证据。

一切要从1999年的一宗失窃案说起。当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向警方报案称,其租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遭窃,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飞”。当年8月29日,时年30岁的曹庆三和25岁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为该盗窃案的嫌犯。

出事前,曹庆三曹波三兄弟的合影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图

自接受讯问起,兄弟二人多次供述,货物是从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里低价购得,而非偷盗。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也曾以“小三子”应到案为由将案件退回补侦。但是,警方坚称查无此人。

“小三子”消失了,曹氏兄弟成了盗窃犯。2000年1月28日,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称“沈阳铁路中院”)一审判决,曹庆三、曹波三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不服,提出上诉,但办案部门却说“快过年了,现在没人管这事”,就此没了下文。

入狱服刑后,兄弟俩持续申诉。2001年6月,沈阳铁路中院将二人申诉驳回。

曹庆三从没想到,一年之后,他会在高墙内见到“小三子”,并得知其真名:蔡某涛。在蔡某涛带进监狱的照片里,其中一张背面写有曹庆三大姐家的地址。曹庆三说,那是他们当年约定好支付尾款的地点。

蔡某涛相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记录的曹庆三大姐家地址

2006年,凌源市第五监狱成立专案组调查蔡某涛余罪问题。最初接受监狱狱侦科民警和沈阳铁路中院调查时,蔡某涛均对盗窃坚果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然而,当沈阳铁路中院法官再次提审时,他又改变了说法。曾和蔡某涛同在严管队的狱友阿龙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蔡某涛事后曾说,是法官让他“别瞎说了”,私下仍承认实施盗窃。

曹氏兄弟持续申诉,但被沈阳铁路中院和辽宁高院在2007年和2014年先后驳回。2017年,曹庆三兄弟陆续出狱,他们转向位于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递交申诉材料。申诉代理律师何承宸告诉澎湃新闻,该庭已于2019年11月25日答复称已受理申诉。

8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与曹庆三、曹波三一同来到该庭询问申诉受理进展,第三接谈室法官表示,目前尚未立案复查,会尽快与主审法官沟通。

出狱后的曹庆三(右一)和曹波三

坚果行仓库失窃半年后,兄弟二人被指白天雇人车偷盗

1969年,祖籍山东的曹庆三,出生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一个农民家庭,他上面有三个姐姐。1974年,小弟曹波三出生。

家境贫寒,子女众多,曹家父母无力支持,因此曹家兄弟姐妹的文化程度都不高。曹庆三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而曹波三只有小学文凭。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春风拂过,沈阳火车站附近的和平区南二马路聚集起人气,并迅速由马路集市发展为东北最大的小食品及农副产品集散地。看货、买卖、配货都在这里完成,曹庆三从中看到了商机。

他告诉澎湃新闻,出事前的七八年,他和弟弟一起在南二小食品城“蹲坑”,为前来商场配货的外地商人搬运货物,赚取劳务,通常每一件货收取一块钱,“一天有时都能收入三四十元”。同时,他们一家也已从清原县搬至新城区子金牛街的一处住房内。

曹庆三曾和弟弟打工的沈阳和平区南二马路小食品城

经过几年打拼,穷苦出身的曹家兄弟攒了一些家底,日子逐渐向好。但在1999年8月29日,他们的命运陡转直下。那天傍晚,民警叩开了曹庆三的家门,以问话为由将曹庆三、曹波三一起带走。

在沈阳铁路公安局刑警队,办案民警问曹庆三:“你最近卖坚果了吗?”曹庆三点头。“货是哪来的?”对方接着问。

曹庆三称,他当时告诉民警,自己曾在1998年底从南二马路认识了一名叫“小三子”的人,对方自称是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老板的侄子。当年12月31日,曹庆三花十万元向“小三子”购买了一批临近保质期的美国产开心果和大杏仁,提货当天他共支付了五万元,还招呼弟弟曹波三找车雇人帮忙搬运货品,只是在元旦之后便再也没见到过“小三子”了。

然而,笔录记载的内容却截然不同。

案卷资料显示,1999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向警方报案,称其租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遭窃,共被盗走338箱美国进口开心果(每件重22.68公斤,单价人民币480元)和50箱大杏仁(每件重22.68公斤,单价人民币1200元),总价值约22万余元。报案时,仓库管理员陈广称,发现被盗时,门上的挂锁已经被人替换,“用原来的钥匙打不开了”。

在找到曹庆三兄弟之前的8个月,警方曾将调查方向锁定在坚果行内部人员,后来才将视线转移到贩卖这批坚果的农贸市场业主身上,即曹庆三售卖坚果的下家。

警方调查认定,1998年12月31日下午两点,曹氏兄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断线钳子,窜到粤菜调料坚果行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曹庆三用断线钳子剪断库房锁头,换上事先准备好的同类型锁头,再由曹波三在该厂大门处接应。作案过程中,曹庆三先后两次来到和平区南三马路市场雇佣6台人力三轮车,再窜回库房用钥匙将库门打开,从中盗走坚果。之后,二人分三次销赃给沈阳北行农贸市场业主,获赃款14万余元,每人分赃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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