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健身房收近二百万会员费后跑路 原老板还在朋友圈炫富

2020-09-01 21:54:13 作者: 长沙一健身房

而对于1000多名消费者在纽跃公司办理的总值近200万元的会员卡,向艳华表示,“只能去找当时给会员办卡的纽跃公司。”

那么作为与纽跃合作经营的华雅公司,责任又在哪?对此,向艳华闪烁其词。然而采访中,她却透露,纽跃游泳健身房成立以来,一直经营不太好。为此,华雅公司曾花二十多万元买了锅炉,给游泳池加热;去年9月教练罢工后,华雅还给教练发了拖欠的十几万元工资;健身房快要出事时,华雅公司在办公室发现王钟鑫又新印发了一批传单,他们阻止了。

8月27日,澎湃新闻联系了纽跃公司负责人韦某。韦某表示,纽跃公司已于2019年4月7日,将健身房转给王钟鑫,所以,对于会员权益,纽跃公司不负责任。

但是,会员办卡时,服务合同及收款收据上的公章,明明盖的是“纽跃游泳健身财务专用章”。对此,韦某说,“那是王钟鑫自己刻的萝卜章,跟纽跃没关系。”

会员与纽跃游泳健身会所签订的合同

专家:商家卷款跑路,不应成消费者的“智商税”

中消协315律师团成员、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告诉澎湃新闻,在预付费消费中,很容易出现“跑路”现象,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以后,维权大多比较困难,因为个体消费者很难为自己一、两千元的损失去花时间精力诉讼,求助12315和消协,却只能调解没有强制性,这就给商家造成了可乘之机。

刘家辉介绍,在很多“跑路”事件中,都存在诈骗行为,“没有提供服务把钱卷走,这是一种合同诈骗。合同一方根本没有履行义务的打算,或明明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但是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一方的财物,采取不履行或履行很少一部分合同义务的做法,这是合同诈骗的典型特征。”

此外,刘家辉告诉澎湃新闻,消费者购买纽跃公司的健身卡,与纽跃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纽跃公司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必须经消费者同意,未经消费者同意转让的,纽跃公司仍然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纽跃公司未向消费者公告其转让的情况,不管纽跃公司对王钟鑫以其名义办卡是否知情,纽跃都要承担责任。因为对于消费者而言,王钟鑫的行为都视为纽跃公司的行为。而华雅公司作为委托纽约公司经营的委托方,对受托方纽跃公司违约产生的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澎湃新闻注意到,去年12月,广东茂名中院维持了对两名健身房股东的合同诈骗罪判决。判决认定,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茂名市威尔漫健身俱乐部在经营出现困难、入不敷出,公司股东左某东、李某锋在明知会导致经营失败的情况下,仍以公司名义以超低价格向社会公众销售会员卡筹集资金,最后办卡人数1.2万余人、金额534万余元。但其筹集资金用于俱乐部经营或其他支出,导致会员无法得到允诺的健身服务回报,还拖欠工人工资、房租、水电等高达40多万元,造成极大恶劣影响。

对于纽跃健身房及王钟鑫的行为,多名会员还向长沙市芙蓉公安分局马坡岭派出所报案。8月27日,澎湃新闻获悉,马坡岭派出所已经受理该案,并介入调查。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湖南正重拳整治“预付式消费”,公安机关对于此类涉嫌犯罪的行为,将积极予以打击。

马坡岭派出所受理会员报案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介绍,消费服务领域存在大量的预付卡纠纷。今年3月,该委发布了《湖南省预付式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43.6%的受访者办理过预付卡,14%的持卡消费者有过维权经历。所有消费问题中,经营者“跑路”占比高达48.2%。

为此,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截至7月底,共计检查市场主体41289家,覆盖商场、餐饮等多个行业,立案9件,依法取缔8家。湖南将对关门“跑路”住所异常的“黑名单”企业和投资人、高管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加强市场准入审慎审查,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预付式消费违法行为的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携款隐匿、恶意侵权、诈骗等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介绍,针对预付卡消费出现的问题,一方面要完善制度设计,如建立预付卡的预付金额、备案核准、第三方存管等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要协同共治,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真空,联合整治。

刘俊海告诉澎湃新闻,商家跑路不应当成为消费者缴纳的‘智商税’。跑路事件的负作用很大,因为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影响的是整个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建设。“诚信状况的水准,取决于最低的那块木板,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存在失灵,但监管者不应当失灵,应该挺身而出,替天行道,用好用够法律赋予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