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安: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只鸟,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2020-09-02 12:16:07 作者: 九江公安:我

8月22日上午10时

三名小朋友急急忙忙

跑进都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警察叔叔,我们昨天在马路边捡到一只鸟,

请帮帮忙...”

发生什么事了?

小学生捡到一只怪鸟

8月22日上午,都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的值班室里,三名小朋友提着一个牛奶箱制作的临时鸟笼,里面装着一只灰色的鸟。“警察叔叔,我们昨天在马路边捡到一只鸟,好像这是国家保护动物,我们不知道怎么办,只好交给你们。”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这三名小朋友家住在县工业园附近。8月21日晚上,三人在家附近的马路边玩耍时,发现一只长嘴巴、长脖子的怪鸟。这只鸟站在路边不肯动,见到人也不飞走。小朋友们见到这只鸟,非常开心,就想着带回家饲养起来。他们还找来一只装牛奶的空箱子,给鸟做了一个临时鸟笼。

晚上,三个小朋友守着捡来的鸟,还弄来了粮食和水。但是他们发现这鸟和平时看到的鸟不太一样。因为听老师讲过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于是他们就在手机上查询,发现这只鸟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

“电视上讲过,野生动物不能当宠物养,也不能吃,否则会传染疾病。”三个小伙伴一致决定,等第二天把鸟交给警察叔叔,请警察叔叔帮助它回家。

怪鸟是国家保护动物

民警接过孩子们递过来的鸟,看到孩子们纯真有爱的眼神,不禁露出了微笑,“放心交给我们吧。”送走三人后,民警立即把鸟送到都昌县鄱阳湖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经过候鸟保护工作人员的确认,孩子们送来的这只鸟,其实是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幼鸟。

据了解,夜鹭别名水洼子、灰洼子,是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在我国分布较广,主要栖息在江河流域的池塘、湖泊、稻田等地,群集活动,以鱼类,小型动物和昆虫为食。

目前,夜鹭幼鸟已由都昌县鄱阳湖候鸟自然保护区接收,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将放归大自然。

希望幼小的夜鹭早日回归蓝天

鄱阳湖是珍稀水禽及

森林鸟类的重要栖息地

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时

请尽快报警或者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同时

也要为热心可爱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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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特巡警大队

编辑:杜敏

审核:付美桂

来源:平安都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