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来了」物业不履行维修义务 不交物业费可不可以

2020-09-09 06:06:29 作者: 「政策来了」

雷先生向私家车930《双姐在吗》栏目咨询说,我家是住在顶楼,入住不久后就出现了渗水的情况,小区的单元门也时不时有问题,我们有告诉物业来维修,可是物业知道后要么是迟迟不来修,要么是修了好几次都没修好,我可不可以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呢?

对于维修义务的承担主体,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如果房子是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那么就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维修义务;在房屋质保期届满后,房屋的专有部分由业主或侵权人承担维修义务,而房屋楼顶等小区共有部分、公共设施设备,则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维修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时,可以使用小区的。

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物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他们的维修义务,那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可以酌情减少物业费的缴纳的。

记者:刘庆 编辑:周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