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一农场员工强占公司土地 竟“搬”出年迈母亲阻止执行

2020-09-09 18:25:28 作者: 定安一农场员

9月8日上午,申请人向定安法院居丁法庭送来了致谢锦旗 记者陈超超 摄

“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拿回土地,非常感谢!”9月8日上午,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 自贸建设 保驾护航”字样的锦旗赠予定安县人民法院居丁人民法庭,以感谢定安院方强制执行为其归还2.37亩被强占的土地。

员工强占公司土地多年

被执行人冯某坤是申请人海南农垦南金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金公司)的原员工,2019年3月5日,该公司将冯某坤告至定安法院居丁法庭。南金公司诉称,其公司早在1958年就已经在争议地上种植防护林,历经多年多次变换种植的农作物,并于2004年8月3日办理了南海国用(2003)第0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已经取得了争议地的使用权。

2005年9月25日遭遇了罕见超强台风“达维”的侵袭,该争议地种植的作物损失惨重。南金公司决定清理后准备再次复种新的农作物,但是冯某坤在空置期间,强占公司2.37亩土地建房,并围墙种植农作物。南金公司多次进行沟通交涉,冯某坤均拒绝腾退土地。

冯某坤辩称,争议地是其从1985年起就一直在种植使用,并不属抢占,南金公司若想收回土地就要赔偿其相应的损失。

忽视判决拒不归还土地

定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南金公司合法持有争议地使用权,冯某坤无权占有争议地,侵犯了南金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排除妨害。

2019年5月28日,定安法院判令冯某坤自行拆除争议地上的建筑物、围墙及种植的农作物。判决生效后,冯某坤依然怠于履行义务。同年10月14日,南金公司第一次向定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承办法官蒙绪玺的多次沟通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就赔偿条件进行友好协商,申请人于同年12月撤销了此次执行申请。

可在这之后,冯某坤却以其是南金公司职工为由,要求该公司要为其提供一块宅基地解决其住房问题,否则将拒绝清理争议地。针对冯某坤提出的无理要求,南金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冯某坤在黄竹镇已有2层楼高的住宅,并未存在其所诉的住房困难。

今年3月11日,南金公司向定安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蒙绪玺多次找了冯某坤进行沟通,并实地勘查现场,冯某坤依然以得不到宅基地就拒不清场为由,拒绝腾退土地。

今年5月8日,定安法院张贴限期清理执行公告后,冯某坤依然无视公告,拒绝履行义务。

定安法院强制清场现场

法院强制清理涉案土地

今年8月28日,定安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清场。然而,在清场前,为了预防突发情况发生,蒙绪玺先行到争议地观察现场。被执行人一家四口均已到达现场,让蒙绪玺意外的是,冯某坤竟将自己年近90的母亲安坐在争议地上的房屋里,意图阻拦此次执行行动。

得知情况后,蒙绪玺立即叫来了2名女法警准备将老人搀扶离场。“你不要再做这种无畏的抵抗,老人家年事已高,经不起折腾,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你们最好让老人离开。”蒙绪玺告诫道。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自行将老人扶离现场。

此次执行,定安法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进行监督见证,同时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到现场协助维持秩序。执行现场,定安法院副院长、此次执行指挥组组长冯飞,通过执行单兵系统与海南一中院执行局进行对接,并向该局汇报案情后,蒙绪玺宣读执行决定书,开始强制执行。

按照执行方案,定安法院干警与协助执行特警分成保卫组、执行组和后勤保障组,保障执行现场秩序,保证清场行动顺利进行。2台挖掘机对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围墙和槟榔树进行清理拆除。仅用了1.5个小时,便清场完毕。经过申请执行人的现场勘验、验收,表示无异议并同意接收该土地后,此次强制清场活动结束。

冯飞在采访中表示,针对这类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未认识到自身无权侵占他人土地已属违法行为,应及时清场归还土地,更不应存有侥幸心理,藐视法律抗拒执行。

据定安法院统计,今年1月至9月8日,该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45人次,限制消费265人次,主动履行约148人次,主动履行金额约455.76万元。

来源:海南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