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0年9月2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记者从浦东新区获悉,浦东合庆镇和川沙新镇的部分地块目前正在公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是哪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又如何?快来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为:浦东新区合庆镇华星村华星七组、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太平村第七村民小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1617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80.6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17054.2平方米。
此次土地补偿费标准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合庆镇、川沙新镇农用地86.55 元/平方米,非农用地86.5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除此之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标准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合庆镇、川沙新镇粮棉地4.2 元/平方米,蔬菜地6.6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0年9月2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