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微信绑定他人身份证、银行卡
2年盗刷182次3.8万元
受害人竟浑然不觉
日前
泰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通过微信支付
盗刷他人银行卡案件
9月13日
市民王女士向公安姜堰分局溱潼派出所报案
称其银行卡发生了异常消费
莫名少了500多元钱
在民警的提醒下
王女士到银行查询交易明细
发现从2018年4月开始
自己竟有超过100起异常消费记录
怀疑银行卡被人盗刷
随后民警展开调查
发现王女士的银行卡绑定了2个微信账号
所有的异常消费都是通过
其中一个微信账号的支付功能进行的
且王女士确信该账号非本人申请
能同时拿到王女士的身份证、银行卡
以及手机完成认证
民警分析可能是熟人作案
并发现王女士的舍友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果真,知道王女士报案后的钱某
察觉到事情已经败露
9月1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原来
王女士经常把身份证和银行卡
随手放在抽屉里
2018年4月的一天
钱某手头紧,需要用钱
就萌生了盗刷王女士银行卡的念头
并偷偷拿王女士的身份证实名注册了一个微信号
再借王女士手机绑定银行卡
成功盗刷第一笔200余元后
钱某删除了扣费短信通知
其后2年多时间
钱某经常以各种理由向王女士借用手机
每次都是盗刷一笔钱后
立刻删除短信通知
累计盗刷了182笔、3.8万元
9月17日
钱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
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不要随意将手机长时间交给他人使用
要经常关注银行卡消费情况
如果发现异常消费
第一时间到银行查询
确认财产损失后要及时报警
以便挽回损失
▍大泰州综合整理自平安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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