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触目惊心!南康近日发生3起酒驾事故,国庆中秋交警将严查……

2020-09-29 20:04:17 作者: 现场触目惊心

平安出行 循爱回家

别让酒驾、醉驾破坏了节日的祥和

3两白酒+2瓶啤酒=224.8mg/100ml

2020年08月05日01时许,钟某某驾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康区东山南路路福酒店路口时,因醉酒未能确保安全驾驶,与右侧路口驶入主干道的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头部受伤、两车受损。

钟某某陈述:他在头天晚上喝了3两白酒和2瓶啤酒。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事后,钟某某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个人还需承担对方的车损及医疗费用,保险不予理赔。

88.8mg/100ml,我没醉!

2020年08月24日22时许,陈某某驾驶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康区康唐线元岭村路段时,因醉酒导致意识模糊,直接撞上前方路口正实施右转弯的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事故造成陈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

事后知道自己的血检结果为88.8mg/100ml,陈某某仍坚持的认为:“我没有喝醉!”

陈某某因涉嫌醉驾,由公安交管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因其驾驶的二轮车已达报废标准,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并罚款500元。

自酿的酒也醉人!

2020年09月02日13时许,彭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经司法鉴定为机动车)行驶至南康区105国道龙岭会展中心时,因醉酒控制力下降,驾驶途中突然向左实施变道,撞上前方左侧行驶的一辆公交车。事故造成彭某手臂骨折及两车受损。

经抽血检测,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mg/100ml,涉嫌醉驾,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彭某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对其处500元罚款。

酒驾成本你知道多少?

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直接成本 =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5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的直接成本 =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 5000 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的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双节”期间

南康交警将在各大路口

加大酒驾查处力度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拒绝酒驾 平安回家!

消息来自:畅行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