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幼师被判死刑,检方“活扒”案底,她不是第1次下毒

2020-09-29 20:10:27 作者: 投毒幼师被判

9月28日,河南中院依法对“幼儿园投毒案”宣判,被告人王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犯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死刑。庭审中检察机关曾指控王云涉嫌2起犯罪。

第1起系2017年,王云将从网购的亚硝酸钠投入丈夫杯中,致丈夫中毒住院。第2起系王云在萌萌幼儿园工作中,因学生管理与中班老师孙某某产生矛盾,决定报复孙某某。2019年3月27日,王云将亚硝酸钠投放到中班学生加餐的八宝粥内,致25名学生食用集体中毒。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三人受伤。法院认为,王云明知亚硝酸钠对人体有害,但为报复他人两次投放,尤其是在第一次投放已造成丈夫身体损伤的情况下,明知不特定多人会使用八宝粥,但为报复同事仍不计后果投毒致多名无辜幼童中毒。

王云曾当庭供述,自己投毒并非针对孩子,而是会因为孙某有时会尝尝孩子们的饭,并未考虑到小朋友吃了的后果。死者母亲表示,他们没有接到王云及其家属、幼儿园的道歉。抢救的100多万元医疗费还是当地政府垫付的,孩子的遗体还停在殡仪馆没有火化。孩子的父亲时常精神恍惚,上下班路上想到孩子,眼泪止不住的流,眼睛经常哭肿。

亚硝酸钠是一种工业盐,虽然和食盐氯化钠很像,但有毒,不能食用。亚硝酸钠有较强毒性,人食用0.2克到0.5克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如果一次性误食3克,就可能造成死亡。亚硝酸钠中毒的特征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甚至抽搐、昏迷,严重时还会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