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载:上了“失信名单”也能修复?答案原来如此……

2020-10-07 10:29:27 作者: 江西万载:上

张康(化名),今年53岁,湖南省株洲市人。2017年,经商多年的他来到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投资兴办了一个家庭农场,种植专供出口的毛豆。为了开办农场,除了自筹了近百万元钱之外,张康还向银行贷款七十万元。

可令张康没想到的是,连绵的阴雨让他投进去的钱就打了水漂。那一年,张康在生意场上接连受挫,心灰意冷的他选择了逃避。由于拒不申报财产,他被限制高消费,并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后来,他慢慢从失落的情绪中走了出来,开始重新创业。这个时候,他才真切的感受到失信者寸步难行。

之前的信用污点让他在生意场上失去了信任,又一时偿还不了全部债务。正当张康一筹莫展之际,万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来电话了。说是可以对他的解除“限高”,屏蔽个人失信信息。

不过,这是有前提的。。。

除了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还要提交相关证明,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申报财产,有部分履行的行动和明确的履行计划。另外,在办理之前,还必须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

张康一次性交纳了十万元执行款,并作出了还款计划,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目前,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已为包括张康在内的33名失信被执行人解除了“限高”措施,将其失信信息予以屏蔽。

那么,执行法官如此主动作为,背后的深意是什么呢?

在惩戒与激励中彰显司法温情

今年的4月13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颁发实施。

该意见建立了两个工作机制,一是信用承诺激励机制,对表示积极履行意愿,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的被执行人,视案件具体情况,法院给予一到三个月的宽限期,暂不发布其失信信息。二是对一些已经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的行为,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根据具体情况,可对其进行失信信息暂时屏蔽,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性措施。

江西高院创设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这两项机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妥善处理疫情防控相关执行案件,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群指出,既有“法媒银·失信曝光台”等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又有信用承诺和修复机制,刚柔并举,区别对待,灵活执行,这是江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发展执行举措的创新经验。

让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让愿意重塑信用者能够参与正常的生产经营,创新创业,提高履行能力,从而实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权益的双赢,这体现了公平正义,也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记者:郑立波 熊竟成 李俊

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