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女儿9岁男同桌!上饶五小杀人案罪犯王某建已被执行死刑

2021-02-20 17:34:57 作者: 刺死女儿9岁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马旭

二零一九年5月十日,江西上饶第五小学,一名年仅9岁的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亲刺死,案子令社会震动。

备受重视的该案现在有了新进展。今日(2月20日),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上得悉,2021年1月28日,遵循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履行死刑指令,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罪犯王某建履行了死刑。在履行死刑前,法院依法组织王某建会见了近亲属。

据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以为,被告人王某建成心不合法掠夺别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成心杀人罪。王某建不能理性看待和处理女儿与同学之间的冲突,为泄愤闯入学校讲堂揭露持刀行凶,致年仅9岁的被害人当场逝世,违法手法特别残暴,社会影响极端恶劣,社会损害极大。

其虽作案后未脱离现场并等候公安人员抓捕,具有自首情节,但所违法行极端严峻,不足以从轻处分。第一审判定、第二审裁决确定的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科罪精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决核准了被告人王某建死刑。

(庭审现场,图源江西法院微信公号)

工作回忆

二零一九年5月9日下午,王某建的女儿何某某放学回家奉告他在学校受到了同桌刘某某的欺压。王某建得知后,便语带要挟在三年级(1)班微信群反映了此事。

随后班主任、同桌刘某某之父均活跃就此事进行了表态,刘某某之父又增加王某建之妻的微信进行了交流。

当天,班主任从与王某建之妻的通话中得知王某建脾气欠好之后,就电话奉告刘某某的爸爸妈妈说先不要与王某建交流,其会互换座位将此事处理好。

次日上午7时40分许,刘某某之父送他上学后骑同享单车上班。7时50分至9时许,刘某某之父一直在与王某建之妻进行微信交流,表明此事已在活跃处理中(包含刘某某向王某建的女儿抱歉,教师已容许互换座位等)。

8时22分许,王某建送女儿至上饶市第五小学,因在学校门口未比及刘某某的家长,感到十分愤慨,在妻子电话奉告工作已处理、让女儿去上课的情况下,仍坚持将女儿送回家中。途中,王某建购买了一把屠宰刀。

9时12分许,王某建带着屠宰刀回来上饶市第五小学,来到三年级教师办公室,看见妻子和班主任在攀谈,未见到同桌刘某某家长,便直接从后门冲进三年级(1)班教室,对着已被互换座位、独自坐在教室最终一排上课的刘某某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接连捅刺十几刀,随后又将倒在地上的刘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

刘某某被刺后经参与医师查看已无生命体征,后送医院抢救无效逝世。案发后,班主任等人先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王某建明知别人报警,仍持刀坐在学校操场边的台阶上,公安民警参与后,将其操控。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29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宣判了王某建成心杀人案,以成心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建死刑、掠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王某建当庭表明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