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富平县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2020-07-24 09:48:04 作者: 公告 | 富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五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五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三)提前还款

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四)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支付宝还款和POS机刷卡,推荐使用支付宝还款。

六、合同变更

(一)就学信息变更

由于借款学生录入错误,或因其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的行为。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因就学信息变更导致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制发生变化的,借款人需同时申请还款计划变更。

(二)还款计划变更

由于借款学生升学、休学等原因,需要对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起止日进行变更以调整还款计划的事项。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专升本或本升研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否则就要自付利息。

(升学,需提供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休学,需提交高校出具的休、复学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账户信息变更

原代理结算行模式下,借款学生续贷或因其它原因需变更个人账户的,将其代理结算行个人账户统一变更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

(四)身份信息变更

借款人由于录入有误、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码需要对《借款合同》进行变更。

(五)共同借款人变更

借款学生因更换共同借款人,需要对共同借款人进行变更,并提交相关材料。变更共同借款人,必须两个人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七、办理时间和地点

为方便群众,秉承“便民、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受疫情影响,来时请戴上口罩,做好防护。我们将全面推行高峰期贷款受理有序“分流”措施,实施错峰受理,按镇(街道)“先续贷、再首贷”错峰办理贷款,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校大学生续贷、首贷

8月3日—8月14日

第二阶段:大学新生首贷

8月17日—9月30日

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富平县莲湖大街东段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厅

电话:0913-8260963(窗口)?

9月1日以后办理请到便民服务中心14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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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0日


来源: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富平教育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