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0 22:49:18 作者: 9366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7月22日9:00至7月29日17:00报考者可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查询招录职位信息(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具体职位条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见《各招录单位地址、网站、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2)。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参照“考生操作手册”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提前在报名网站进行“体能测评”报名,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首先要认真查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等条件,并认真阅读《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5),符合条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7月22日9:00至7月24日9:00进行“体能测评”报名,即:考生填报公安类职位后,下载打印《体能测评表》。(2)7月24日,考生在所报考公安职位所属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招录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下载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3)7月25日至26日,考生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打印的《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按“体能测评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正式进行该市公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审查。(4)体能测评未通过或公安职位资格条件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报考其他职位。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以及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带有银联标识),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的报名考务费每人145元),缴费成功即完**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22日9:00至7月29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ebgwyks@vip.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8月17日9:00至21日22:00期间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填报时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22:00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8月17日9:00至8月21日22:00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8月21日22:00后至笔试前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bgwyks@vip.163.com。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