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豪华墓”调查:公益性骨灰堂盖成住宅楼,7天卖出5000万

2020-09-06 18:32:01 作者: 天津“豪华墓


许会计表示,静安陵园一期被卖出去后,村里也有了钱上马二期工程,2014年的正月十六,静安陵园二期工程开始打桩。“二期是2014年4月15号中午开始卖的,7天卖了5000万元,一天卖100多套。到6月底的时候,就卖了1个多亿。”许会计说。


陈明家住天津市西青区,2016年时家中祖坟需要动迁,但是因为村里还没有公益性骨灰堂,在多方打听以后,陈明找到了静安陵园,并最终花费22万元买下了一间36平米的祠堂。即使这样,陈明还是觉得很划算,“当时祠堂买完以后,我们装修又花了5万多,如果现在买,40万都不一定拿得下来。”


《财经》记者注意到,静安陵园内的多数房间已经投入使用,很多门口上方裱有红色殡花,牌匾上也都会注明某氏宗祠。在一处已经装修好的房间内,可以看到房间内三面墙都环绕着骨灰格,房屋中间放着一张供桌。一位承包了整个陵园装修任务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这家人已经装修好,就等着将家中骨灰迁过来即可,“他家这装修在三四万元左右,一般也就装成这样,也有有钱人家,整个房间里,骨灰架、供桌全是汉白玉的,花了十七八万元。”


和陈明想法类似,天津市区的经营性公墓售价太高,而静安陵园装修气派,自家买个房间做宗祠,祭拜方便,这也是吸引许多买家的原因。


许会计对《财经》记者透露,静安陵园共有3800多个房间,买家多为天津西青区、津南区以及中塘镇附近的村民,“市里东丽区、北辰区也有一些。”


目前静安陵园只剩二期内的部分阁楼没有售出,“平顶的房间,7600块一平米,斜顶的房间是6600块。”除了像正式住宅一样按平米出售,陵园内的房间也要计算公摊面积,一处31平米的房间,减去公摊面积,实际使用面积仅为18.64平米。


(陵园二期一栋楼内的阁楼,其中平顶的房间每平米售价7600元,斜顶的售价每平米6600元。《财经》记者 周元/摄)


明租实售绕过监管,经营性公墓是否该扩容?


早在2015年11月,静安陵园就曾受到质疑,有市民曾向滨海新区政府反映,中塘镇公益性骨灰堂每家收费3万元是否合理,“公益性骨灰堂不是应该免费吗?”随后,滨海新区政府回复称,经与中塘镇政府了解后确认,每家收取3万元的问题不存在,对于每具骨灰每月10元的管理费,是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的。同时,回复中提到,区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处与中塘镇政府沟通过,强调依法管理好农村公益性骨灰堂。


近年来,天津民政部门持续对公益性墓地和公益性骨灰堂违规出售进行查处。天津市民政局曾提醒市民,应购买合法的经营性公墓。


目前,天津经营性公墓共计14家,分别是:天津寝园、天津憩园、西青区西城寝园、北辰区天福陵园、东丽区东华林公墓、津南区怡静园、塘沽梦境园、汉沽逸安园、大港万寿园、武清区永安公墓、宝坻区祥安寑园、宁河县永定塔陵园、静海县德慈塔陵、蓟县元宝山庄陵园。


根据公开可查询的资料,至少早在2014年,天津就已有这14家经营性公墓,在最近6年多时间里,未闻天津有新的经营性公墓获批。而按照天津的常住人口和自然死亡率,每年有大约80万人离世,他们身后的骨灰安放等事宜牵涉千家万户,是否都能在公益性公墓安放,是否存在更多的公益性公墓事实上根据公众需求,在获批无望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了违规经营?更多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了解。


《财经》记者注意到,早在2012年8月32日,天津市召开了“天津市第八次生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会议中提出天津市将不再批建经营性公墓,控制总体规模,倡导小型墓、艺术墓,提高土地利用率;公益性墓地采取政府定价,严格建设标准,实施总量控制,进一步降低占地面积,坚决制止非法占地、乱批乱建、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建设以公益性骨灰堂为主体、公益性墓地为补充的骨灰安放格局。


时任天津市副市长的尹海林在会上也提出,要求天津市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殡葬改革工作的紧迫感,加大殡葬改革推进力度,积极倡导文明丧葬,大力推行绿色安葬。要加快殡仪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加强殡仪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殡葬市场依法长效管理。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责任,加大政策惠民力度,落实殡葬惠民补贴,树立狠抓严管的工作作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经营性公墓数量有限,价格又相对较高,这也是让陈明等一批买家选择静安陵园的原因之一。中塘镇周边村镇有居民告诉《财经》记者,附近有些地方暂时还允许土葬,村民一般就会继续选择土葬,而如果村里土坟需要外迁,村里又没有骨灰堂,便有可能考虑静安陵园,“我们村里人也不懂这些,不知道公益性的不能买,但确实买个房间做自家宗祠挺省心的,一个家族来凑钱买,也不会觉得太贵。”


外界注意到,天津市民政局确实曾多次强调,不要到公益性墓地或公益性骨灰堂购买墓穴、骨灰存放格位,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损失。凡自行购买的不受法律保护。


目前,万家码头村委会不再沿用一期工程中与买家签署的“买卖合同”,转而与买家签署一份“租赁合同”,以此规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