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前买还是改革后买?对于车主关心的问题,对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自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对于其中的变化,进行了相对通俗地梳理:
1.交强险改革变化
保障额度进一步提高:调整后的交强险总保额从12.2万元提高至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至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至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保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至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至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可享受更低折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将新交强险折扣分为五类地区。其中,对于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可享受最低折扣,①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个地区,最低可享5折;②陕西、云南、广西3个地区,最低可享5.5折;③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5个地区,最低可享6.0折;④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区,最低可享6.5折;⑤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最低可享7.0折。
2.商业险保险责任扩展
在基本不增加保费支出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车损险可获得更多保障,具体为:在原有保障基础上新增加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等7个保险责任,即上述保险责任原先需要额外投保,改革后都涵盖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消费者无需额外支付保费。
删除了部分免责约定,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至此,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与此同时,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使得消费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