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老师是我们一生之中不可缺少的人在古代的封建社会老师更是一种值得尊重的职业,因为老师可以稳定当时的社会风气和民间教化。在明朝的时候朱元璋建国之初就开始重教育在各个地方兴建社学对于当时的孩童都需要进行启蒙教育,所以说这种老师称之为社师。在明代社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明代的政治是一个十分繁杂的,一是朱元璋建国之初面临很多的元代残局需要收拾,而民间的教化却是不能够停的。
朱元璋虽然是地下贫农出身但是却十分热爱读书,在南征北战的几十年里自身却是饱读诗书。于是在他上任以后开始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体系。旨为在启迪孩童,教化风俗。于是乎朱元璋在元代的基础上开始了自身的实践,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教育体系。不但请老师来教民间子弟还推动了地方兴建社学的风潮,甚至在嘉靖年间的时候社学就达到了顶峰。社学的发展一方面靠朱元璋的政策引导另一方面靠着老师的自身实践。
社学在元代的时候大多都是官方倡导民间地方官府进行办理,教学内容主要就是封建伦理道德思想的传授,在当时的意识形态领导下大多的社学成了朝廷传达意识的场所。社学的老师是十分不容易的,在教学生活中不仅要了解日常的教学活动还要承担了学生的思想引导的社会责任,最为主要的就是"严师出高徒"这种概念。而且大多数的社师的日常生活经济收入来源是比较复杂的,一般来说都是官方和学生家庭提供经济收入,并且这些经济收入并不都是金钱,也有笔墨纸砚和粮食金钱等等。
社师明代社学的没落
社学两个名词出现在了唐宋时期,但是乡村基础的教育形式的社学出现在元代。到了明代的时候随着疆域的扩大乡村人数不断增多为了有效地管理基层开始建设地方性学校——社学。于是乎在明代社学成为了明代教育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社学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元代已经在乡村里出现,但并不是社学的名义,而是一种广大的农村学校,这也是地方性教育的制度保障。
朱元璋在建立大明王朝之后开始下令建设社学,虽然一上来并没有很准确的目的,对于社学的管理、教学及其运作等等都可以看出能够教化民众让民众多多向善。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官办的学校。但是因为不少的地方官员借助社学受贿以权谋私这就导致了社学的办理成为了乡民的负担,于是乎朱元璋下令废除社学。但是这也是暂时的,在后来的制度规划中,朱元璋进行了详细的管理重新下令民间建设社学。由此来看朱元璋还是认为社学对乡民的教化作用,把官办变为民办。
虽然是民办缺少了官方的插手这也导致了自身的发展也是十分困难,到了洪武年间后期明政府兴建社学的热情也是逐渐冷却,城市乡村的社学接近废弛。到了正统元年的时候明代社学进行了重大的变革,官方重新掌握了社学的控制,比如说学生的录取、培养和考核,优秀的学生可以进入儒学就读。这就意味着社学的学生可以参加科举进入仕途。《万历慈利县志》记载:"社学'旧惟坊乡设之,而村落则了然无闻也。"
《万历慈利县志》
明代社学的重新兴起
嘉靖年间到了万历年间这时候的社学才开始了走向正轨,这一方面与嘉靖时期的社会政治状况有关,嘉靖在实施新政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紧张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并且对于提学官等人的考核和不称职进行辞退,不仅提高了提学官的整体素质还发挥将社学发展的更加迅速。对社学的教学目的、方法以及师生关系等具体内容有着极为深刻的研究,这同样使社学得到了极大发展,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代。
在整个明代,或因朝政的更迭,或因地方官员的作为,或因百姓的生活,社学的发展时兴时废;再者,明代地域广阔,各个地区的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不尽相同,导致明代社学在区域分布上既广泛,又不均衡。特别是在农民起义和匪患地方级官员认为除了用军事力量压制外,更应该在这些地区建立社学,推行教化,以导民善俗。明代科举制度的相对开放,激起了人们对读书入仕的渴望,久而久之,即使通过社学入仕的机会很少,但是在众多读
书人的渲染下以及朝廷的倡导之下,学习儒家文化始终是民众的追求与向往。明代社学的设置状况,在嘉靖至万历时期开始逐渐改善并进入高峰。规定社学课程为日常生活礼仪,重申了提学官对社学教育的责任,并进一步明确,如果社学教师行为有偏差,而学识能力有问题的,就要被革退。这也是中央首次出现对于不良社师的处罚方式。
明代科举
结论
师者所谓传道授业解惑也,尊师重道是一种悠久的教育传统。教师之所以受人尊敬是因为承担了一种教书育人的这种责任。这关乎到社会风气的养成,国家未来的发展。社学在明代教化政策执行上占有相当的分量,政府将社学作为教化乡里的媒介,而这个过程中,社师理所自然地被赋予了教化的权力,并凭借自己的人格魅力与道德模范,积极地参与到乡约、保甲、社仓等乡村管理事务中,成为政府深入控制地方的重要桥梁。
社学是国家倡导,地方政府主持修建的小学,除了能够提供启蒙教育之外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教化民众匡正人心,这也是社学的最初想法,于是乎为了达到实现教化的目的,社师的选择是尤为重要的,社师不仅要向蒙童传授基础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还要向学生与乡
民传播普及儒家伦理道德,使得家庭和睦,乡里友爱,从而达到社会的稳定。因此,社师作为乡村教化的直接实施者,承担着"导民为善"的教化职责与角色。
明代社师的收入,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是国家减免社师的劳役;二是由地方社会各种力量提供的束脩。 在官方层面,明政府曾规定免除社学教师的部分差役。社师往往由府州县学中的生员担任。明代生员本就享有免除徭役的特权。由于明代社学的兴建方式各有不同,导致社师的束脩来源方式也相对复杂一些,大致包括官方提供和生徒之家合力提供束脩。一般而言,由地方政府参与兴建、管理的社学,社师的束任往往由官方全部或部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