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为何会同情杀人恶魔白起?内幕绝非你所知道的那样!

2020-08-25 19:30:11 作者: 司马迁为何会

白起,战国时期秦国的名将,善于用兵。在秦昭王时征战六国,为秦国统一六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曾在伊阕之战中大破魏韩联军,攻陷楚国国都,长平之战重创赵国主力,功勋赫赫。

白起在担任秦国将领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攻城七十余座,歼灭了近百万敌军,被封为武安君。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白起被冠以“杀人恶魔”的称号,一直流传于后世。

然而奇怪的是,司马迁在为其作传时,却对他怀有极大的同情心,甚至不惜对其进行人性化的描写。

比如,在描述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国降军时,带上了一笔“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放生区区二百四十个小者和坑杀了四十万的士兵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惜字如金的司马迁却多拿出了十一个字对这一微小细节加以说明,应该是别有用意的。

再者,秦昭王派使者赐剑命其自刎时,白起仰天长叹道:“我对上天有什么罪过,竟落得如此下场?”过了好一会儿,他又说:“我本来就该死。长平之战,赵军降卒几十万人,我用欺骗的手段把他们全部活埋了,这就足够死罪了!”说完自杀。

这段临终独白说明白起并非嗜杀成性,而是对杀人有着极大负罪感的。

有人说白起之所以如此大肆屠杀,主要跟其战略战术思想有关:攻城夺地不是主要目标,歼灭敌军有生力量才是最主要的。为此他们还将白起誉为歼灭战的祖师爷。

其实这是不对的,我们来翻看秦国的历史就知道了。秦献公廿一年与晋国交战,斩首六万;秦孝公八年与魏国交战,斩首七千;秦惠文王八年与魏国交战,斩首四万八千;秦武王四年和韩国交战,斩首八万;秦昭王六年和楚国交战,斩首二万,七年又和楚国交战,再斩两万,十四年和韩魏联军交战,再斩二十四万......

由此可见,斩杀敌军是秦国大军的共性,并非白起所独有,只不过他做的比较突出一点罢了。

那么秦国为何每逢战斗,都要不惜一切手段斩首大量敌军呢?这主要是当时“军功爵制度”所实行的结果。

这项制度就是说,不管你是什么出身,什么阶层,只有立有军功,便可享受爵禄,军功成了赏赐爵禄的唯一条件。而这项制度又将军功直接和斩获敌军的首级挂钩了:军功爵位设二十级,每斩首敌军一人爵一级,同时获得与之相适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

这样一来的话,秦国的士兵就将战场作为了一个科举场,而斩获敌军首级则就是进士及第了。于是乎,一场疯狂的杀人比赛开始了。

可商鞅的《商君书·境内》又有这样的记载,“其战也,五人束薄为伍,一人羽而轻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意思就是说,五人为一战斗小组,如果其中有一人战死的话,那么其余四人都要获罪。如果有两个以上人战死的话,其他人的罪名就更重了。将功折罪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两人战死,须杀敌两人。

这也就是说,军功爵的获取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斩杀敌人的数量必须要超过己方的伤亡数量。如果己方伤亡数还要大于敌人,是要获罪的;如果双方持平的话,则功过相抵,不赏也不罚。

这样我们就好理解,秦人为何那么喜欢斩首敌军首级了。

我们接着再来看白起最著名的一战,长平之战。此战中,秦军先后斩首擒杀了赵军四十五万,扣除坑杀的四十万,实际上秦军在战场上斩首的赵军只有五万。可即便在两军相持阶段,秦军的死亡人数怕是就要超过赵军了,因为在决战前夕,秦王亲自跑到前线,封给百姓爵位各一级,还征调十五岁以上的青壮年全部集中到长平,以补充兵员。

另外根据白起后来自己说的长平之战“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来推断,秦军死伤人数应该在五十万左右。

按照之前说的军功爵制度,此战中秦军损失了五十万,而赵军虽说被俘了四十万,可被斩首的只有五万,远低于秦军,白起此战不但无功,甚至还可能获罪。于是乎,白起一气之下,将赵国的四十万降军全部杀死,如此方可勉强抵罪。

后来事实也证明确实如此,白起打了这么个大胜仗,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加官进爵,依旧还是武安君。

所以说,司马迁之所以同情白起,是因为他深知秦国就是部杀人机器,白起只不过是这机器上的一个刀片而已,刀片是易耗品,用到最后不适合就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