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奇闻:老师教学生行窃 校园竟成了贼窝 盗窃金额高达七千万

2020-09-23 14:21:51 作者: 民国奇闻:老

对于老师,我们都认为应当为人师表,做人表率。但在1947年的南京教育界,却发生了一起老师指挥学生大行偷窃的丑闻,让当时的社会各界大跌眼镜。

当时在南京清凉山龙蟠里市立第四中学,在收兵桥有平房一栋,用作教职员工的宿舍,另还有仓库一所。后来有一个名叫陈铮文的人提出想借来开办中学,因找不到校址,便以三民中学复校筹备委员会的名义借用该处开办兴中中学。但一直没有向当时的教育部立案,也未向教育局进行备案,便私自违规收有学生40名,开办了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四个班。

1947年10月5日上午9时,南京市立第四中学秘书兼教员李瘦云正在寝室披阅课卷。忽然接到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一封密信,上面写着“为了正义,为了不愿见此班教育界败类的无耻举动,所以要向四中的校长先生告密。现在借用四中宿舍办学的兴中中学学生,正在大规模偷窃四中仓库内的存物。其中一部分已经被偷运至珠江路,一部分暂存建设工厂,一部分存学生寝室床下,定于午后全部移送出校。”

接到密告后,李瘦云赶紧把这事向四中教务主任汤礼治、童军主任陈明志进行了汇报。两人接到报告后,感觉事态重大,立刻便向辖区派出所进行了报警。

派出所巡佐何益丰会同兴中中学总务主任祖平、保长陶嘉银、徐寒轩前往搜查。结果在学生第二寝室床下先后搜出电扇一台、银杯五个、银盾架一个,丝带一条等,共计二十一件物品。在查获这些赃物以后,兴中中学的全校学生都紧张了起来,四中根据案情赶紧向刑警队报警。

刑警队接报后,派人前往现场进行抓捕和继续案情追踪。

10月6日下午15时,兴中中学校长陈铮文前往刑警队求情时,刑警队认为他与案件牵连,将他与参与偷窃的学生黄国瑞、潘松茂、史恩瑞等四名学生一起收押。最终校长交保离开警队,四名学生继续收押。

兴中中学校长陈铮文知道这事一出,对自己学校的脸面攸关,一再前往四中求情,承认学生偷窃的事实不讳,并表示参与偷窃的学生不止被关押的那四人,其他的参与者还在严密的清查中。陈铮文还表示自己愿意承担丢失财物全部的赔偿责任,但唯一的先决条件便是四中能够向刑警队说明,准许先将学生交保。

但四中认为这起事件已经涉及刑事案件,既然已经有治安当局在负责追查,自己不便再出面说情。最终陈铮文只能无奈的于10月7日上午亲自拿着公函前往刑警队承认学生偷窃四中仓库里的财物,但希望刑警队从体恤青年的角度出发,允许暂时保释。

10月8日,刑警队最终决定允许关押的学生交保,但必须随传随到。

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被警方扣押的四名学生一致供称,此项集体偷窃行为,均系兴中中学教务主任祖平的教唆。

根据调查,当时在四中的仓库内存有大量的银盾、电扇、提琴以及流亡学生的棉袄棉衣,总价为法币七千万左右。尽管1947年法币已经开始大幅贬值,但换算成当时美元的话也大约相当于1万美元左右,也相当于现在百万人民币的价值。里面财物也已经大部分被偷窃转移销账。

最终四中仓库内所丢财物由列出清单后由兴中中学校长陈铮文负责全部赔偿,指使学生负责偷窃的教务主任祖平由教育部门和警方共同进行严厉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