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法:王安石推行的富国之法,有效地解决了北宋的财政问题

2020-10-12 01:03:54 作者: 农田水利法:

7、“在官三年,无隳损堙塞者赏之”,就是主政地方三年的官员,只要任内不出现荒田、河流堵塞过多的情况的就可以得到奖励,反之如果出现荒田越变越多,河流堵塞不疏浚的,就要受到惩罚。简单的说这条法令的意思就是“你不想升官没关系,你只要不让自己辖区的情况继续恶化下去就行了,如果能保持你依然能得到奖励,但是如果你连这个都做不到,那等待你的就是责罚了。”。其实想来也是,一项法令如果想实施下去,最基本的就是要有赏有罚,你做得好就让你升官,你做不好的就得受责罚。

以上就是“农田水利法”的基本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项法令的核心就是鼓励地方的官员和百姓去投入到荒田地开垦,与水利的兴建当中。同时在该法令中,王安石十分聪明的将各县开垦荒田与水利兴建的情况与地方官的政绩相互挂钩了起来,在当时只要地方官所管辖的地区荒田开垦的多,水利工程兴建的好,这些官员就能得到升迁的机会。比如神宗熙宁元年襄州宜城令朱纮复就因为修建水利,溉田六千顷有功,因此就被升了一级。

当然有奖就有罚,地方官治理好地方能得到奖励,但反之如果做不好就理所当然得受责罚。在当时如果一个地方官在三年的时间里都没有将地方治理好,反而是让荒田和流民变得越来越多的话,那么他轻者就会被记过,重者就丢官。

而就是在王安石这样双管齐下的政策下,地方官员纷纷为了“升职加薪”,同时也为了不丢官,开始大力推动百姓加入到开垦荒田,与兴建水利的队伍中,并为此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利民之策。也就是如此,最终“农田水利法”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完美的落实,宋朝荒田过多、粮食产量不佳等问题就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为此宋朝也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可以说在“农田水利法”下达全国不到7年的时间里,全国兴修的水利工程就已达17093处,灌溉民田更是高达36177888亩。也就是如此,随着宋朝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及鼓励农民开垦荒田,全国耕地面积出现大幅度的增长,宋朝的财政收入也因此大幅度的增加。同时因为百姓开始能吃饱饭,各地的民变也开始减少,就是如此,宋朝的社会经济也开始逐步的提升。最终也就是在这些利好的因素下,整个宋朝因此呈现出了百年来都未曾再拥有过的繁荣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