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工程”是幌子 湖南一建筑公司被骗千万

2020-07-23 20:58:52 作者: “亿元工程”

文/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民生追问》栏目诞生啦。该栏目充分依托网络渠道,帮助您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事、烦心事。为了让您的呼声、期盼、监督能够得到更快回应,《民生追问》在湖南民生网开通了爆料平台,帮助解决各种民生难题。难题的解决不总是一帆风顺的,这不仅需要记者有一追到底的决心 ,还需要有不断追下去的恒心 ,更要有追出结果的信心 。如果一件民生问题一时之间不能解决,就要追着问,追着报道。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将相关单位的回复情况及相关结果通过平台反馈给公众。我们在线等待您的加入。

“亿元工程”是幌子 湖南一建筑公司被骗千万

警方:虚构工程项目诈骗手段并不高明承揽工程须谨慎

伪造千万元的银行进账单和数亿元开发协议书,炮制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大肆向外假招商。衡阳市南岳区一家建筑公司被人以投资入股为幌子,骗走1000多万元。近日,该公司多位股东向《民生追问》栏目求助,希望通过媒体揭露“亿元工程”的骗局,为公司挽回损失,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投资千万的大工程是骗局

衡阳的唐先生近年承包了多个工程,通过这些工程也认识了不少人。2019年3月初,唐先生遇到了多年前在工程上结识的朋友黄某,两人叙旧之后,黄某说自己现在是中国正信(集团)湖南分公司(下称正信公司)的负责人,手上有一个市场综合开发项目,邀请唐先生的建筑公司一起参与,“发挥各自优势,使项目更好更快高效完成”。

“我们已为目标项目实施单独开展了大量工作,领取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后投入资金约2200万元。”黄某还向唐先生出示了开发项目协议书,上面盖着湘潭市政府的印章,合同期50年,投资总额数亿元。唐先生很是高兴,综合开发项目有很多商机,如果共同开发,利润十分可观。

3月11日,唐先生所在的湖南友盛建设有限公司与正信公司签订了一份《湘潭乌石镇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的共同开发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唐先生就按约定向正信公司指定对公账户汇入了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

汇完款后,唐先生便等待着开工的日子,可是一等就是好几个月。“每次我催他开工的时候,他就说资金还没凑齐。”刚开始几次,唐先生还信以为真,便继续等下去。可是时间一久,便感觉不对劲了。

有股东焦虑“是不是遇到了骗局?”虽然意识到不对劲,但唐先生还是安慰他们“不要紧,人家是大公司来着,不会因小失大的”。

“后来我来到湘潭乌石镇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看了那块地,最终才确定自己是上当受骗了。”唐先生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当地政府的相关批复发现,该项目根本不属于正信公司,土地使用证也在别人名下。就连他汇入正信公司的1000万元的项目专款,也在三天之内被转到了项目无关的私人账户。

开发商人去楼空,项目批复为虚构

唐先生说,原以为正信公司最多只是做“提篮子”的买卖生意,现在才明白,他们早有预谋,用虚构的“工程”来骗取巨额费用。

随后,唐先生找到黄某。对方对虚构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批复,骗取投资款一事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损失。然而,正信公司账户上的资金已经清零,黄先生一番努力之后,也只拿到了几张欠款单。

从今年3月至今,唐先生及所在公司多次向南岳区公安局报案,当地警方以是经济纠纷为由,迟迟不予立案。7月22日,南岳区公安局政工科一胡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并完成初查,报告给了市局,但由于案件定性较为困难,目前还难以立案,“具体侦办案件的工作人员在外出差,我只能答复这么多”。

还让唐先生担忧的是,正信公司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王府井17楼的办公点已经人去楼空。7月16日,记者来到该公司的办公室,发现几间房子大多上了锁,一块坏掉的玻璃门上,还贴着今年二月二十号张贴的疫情防控公告,办公室空无一人,办公桌也空着,就连前台的绿植也枯黄了,地上还散落几片黄叶子。

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说,好几个月没见到这里有人办公了,也不清楚这个公司是做什么的,只知道最近很多人过来讨钱。记者随后拨打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但无法接通。

针对唐先生的遭遇,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李晓龙律师认为,如果正信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特定对象的财物,则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或者诈骗罪;如果正信公司是以虚假的合同或证明文件等虚构集资用途,针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实施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李晓龙律师认为,无论是上述中的哪种情况,当地警方应该立即进行立案侦查。该案进展情况,本栏目将予以密切关注。

警惕不法分子编造虚假工程项目实施诈骗

近来,我省多地发生了不法分子编造各种虚假基建工程项目,骗取工程款或保证金的合同诈骗案件。7月22日,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获悉,利用虚构的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其犯罪手法并不复杂,只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投资,类似的案件还是能够防范的。

结合此类案件的特点,公安部门提出了几点防范建议:

一、加强事前信用考察。必须坚持“人熟理不熟”的原则,要对发包方的基本情况、履行能力、发包目的等事项进行必要的注意和核实,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重点考察核对其资质和经济实力。发包方若是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其公司的注册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情况,从公司的登记成立时间、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公司的办公场所、人员等情况去考察和判断该公司是否具有履约能力;若发包方是个人,根据其所提供的身份,从其工作单位同事、交往朋友、邻居等去了解发包方的具体情况,判定其是否有能力开发或承包工程项目。

二、多方了解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在签订合同及缴纳工程保证金之前,投资者要尽可能地向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是否有该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的竞标、合作或承包情况;找项目的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了解该项目的承包、分包情况;找工地的相关人员了解该项目的权属及承包的情况,以免中了犯罪分子“瞒天过海”之计。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