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长期分居,已婚女子多次赠与网红健身教练达120余万元,还经常与其见面

2020-07-29 17:27:11 作者: 与丈夫长期分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迅猛发展,各类网红主播层出不穷,网友打赏主播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近日,重庆江北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打赏主播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刘某与郑某(女)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后郑某到北京工作,与丈夫长年分居两地。2018年4月,郑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了网红健身教练蒙某。蒙某长相帅气、身材健美,郑某被其深深吸引。为表达对蒙某的爱慕,郑某多次通过打赏、转账、赠与护肤品、香烟等方式向蒙某赠与财物共计120余万元,并经常前往蒙某处,与其见面。刘某得知上述情况后诉至重庆江北法院,要求确认郑某赠与蒙某120余万元财产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蒙某予以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郑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应当平等协商;未取得一致意见,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郑某向蒙某赠与财物数额较大,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蒙某同意返还刘某、郑某财产90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 综合重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消息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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