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网络打赏可退,能防住“熊孩子”败家吗?

2020-07-30 02:43:14 作者: 未成年网络打

文丨圳论评论员 姚龙华

卖菜大叔老刘16岁的儿子闯下大祸:这个“熊孩子”用母亲的身份证信息在一个网络直播平台上注册登录,并陆续将父亲银行卡里近160万元全部打赏给一名主播。老刘发现后,多次联系那家直播平台说明情况,希望对方能退还不懂事的孩子打赏的钱,却遭拒绝。

无奈之下,老刘只好将这家网络直播平台告上法庭。不久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进行高额打赏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多番沟通协调,当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老刘申请撤回起诉,直播公司返还了近160万元。

“熊孩子”懵懵懂懂把家底都掏空了,好在费尽周折最终把钱要回来了,对于老刘来说,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但一些直播平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流于形式,诱使未成年人冲动消费和巨额打赏,由此引发各种纠纷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根据国家网信办的要求,从去年3月起至今,已有53家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原本,在“青少年模式”下,平台关闭站内搜索、弹幕评论、内容分享、私信聊天、拍摄发布、充值打赏等功能,仅推荐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确保“青少年模式”下的视频内容更健康更有益。然而,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报告,部分直播平台青少年模式与一般模式无差异,形同虚设。一些直播平台均可以通过输入密码,延长青少年模式下软件的使用时限。而在充值环节,有的平台在充值协议中强调:“对于未成年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因使用本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正因如此,有些后浪稍微浪点,就轻而易举冲破了那道形同虚设的权益防线,生生变成了“散财童子”。特别是疫情期间,大量未成年用户宅在家里,各大直播平台成为日常娱乐和学习教育的工具。在游戏、直播行业大爆发的同时,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等问题也凸显出来了。《2020年第一季度广东消委会系统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显示,深圳第一季度未成年人用手机支付的方式在网络游戏平台或直播进行充值的消费纠纷,达到4472件。

理论上,此类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针对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的问题,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给予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老刘能要回儿子打赏出去的近160万,可能就是得益于这项规定。但还有很多人并没有老刘这么幸运,“熊孩子”充值打赏容易、家长退款维权难仍是普遍现象,毕竟家长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充值打赏确实是“熊孩子”所为的各种证据。这对于很多家长来说,实在是太难了。维权给家庭带来的成本,跟直播平台最后付出的代价是否匹配,充满不确定性。

更重要的是,沉迷直播特别是不良内容直播,给孩子造成的伤害比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得多。在直播中为搏“上位”,动动手指挥金如土,导致青少年形成扭曲的金钱观和价值观,更是后患无穷。在此意义上,即便未成年网络打赏依法可退,但也可能根本防不住“熊孩子”继续败家。

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亡羊补牢”终究不如“未雨绸缪”。引导孩子合理利用网络,向他们传递正确的消费观,法律保护、平台履责、家长监护一个都不能少。特别是对于平台来说,未成年人身份识别困境不在于实名认证的“有无”问题,而是“强弱”问题。坚持科技向善,把“青少年模式”做实,探索“注册实名认证+支付前人脸识别”双认证系统,才能建立更加规范有效的青少年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