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事!“尝”出来的酒驾 事发富源……

2020-07-15 23:39:48 作者: 奇葩事!“尝

奇葩事!“尝”出来的酒驾 事发富源......

都是酒的错

种类太繁多

随便尝几口

酒驾找上我

咦!有点新鲜

大家一起围观

2020年7月10日上午,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辅警在富发线16公里执勤巡逻时,执勤民辅警让一摩托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十分配合的拿出行驶证和驾驶证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勤人员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告知驾驶员已经属于酒驾。驾驶员一脸惊奇的看着执勤人员并说到“我没有喝酒呀,怎么会是酒驾?”经询查,原来是该驾驶员去商铺买酒,在买酒过程中,因酒的种类繁多,不知道什么酒好喝就依次尝试了一下,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就被查出酒驾。

随后,执勤民警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记12分,罚款人民币1000元,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在此,曲靖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论何种原因以及方式,只要喝了酒,切忌开车、骑车,请勿抱侥幸心理,珍爱生命,远离酒驾醉驾。

特别提醒:注意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01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02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03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04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05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06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07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