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消息,7月27日晚上19时许,陈某独自驾车从昆山千灯镇出发到张浦镇某饭店内吃饭,车子停在新吴街某银行附近,当晚一家四口与其众多亲戚好友共聚一堂吃饭至晚上8点多。
期间,陈某喝了两瓶啤酒和少许白酒,后因10岁的大儿子闹着想回家,一家四口就先走了,陈某驾车载着老婆及两个小孩回家,老婆则抱着婴儿坐在后排,结果在某路口被交警查获。在执法过程中,陈某多次提到车上有10月大的幼子,看得出很是疼爱,也表示自己不该抱有侥幸心理,愿意接受处罚。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1mg/100ml,达醉酒驾驶标准,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处理中,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苏报融媒记者 朱新国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