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交警大队利用大数据系统分析
发现多起涉嫌通过自助终端机
顶替他人办理交通违法的行为
发现可疑信息后
打击专班立即展开深入调查
通过比对车辆信息、违法图片
驾驶人信息等大量数据
经过一段时间追踪调查
最终抓获涉嫌买卖分人员7名
01
“以分抵分”帮好友处理交通违法
3月31日
严某发现自己驾驶桂P号牌小车
在异地的交通违法行为无法跨市办理
于是动了“小心思”
找到中介和好友邓某帮忙
中介提出“以分抵分”的方法
先用邓某的驾驶证代办其他驾驶人的交通违法
然后由中介购买异地人员分数
办理严某的异地交通违法
邓某认为对自己并无影响
也能帮助好友严某解决问题
便当即答应
经询问
邓某以为帮朋友处理交通违法
只是你情我愿
并没有意识到是违法行为
02
卖驾驶证分赚钱
吴某曾经是名大车司机
如今转行不再开车
眼看着驾驶证上满满的12分
毫无“用武之地”
竟想到了卖分赚钱
5月11日
吴某将自己的驾驶证交给“代办人”
由“代办人”在自助终端机上操作
处理其他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吴某使用自己的驾驶证顶替他人记9分
获利1000余元
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
吴某竟对“代办人”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概不知
为了获利便将自己的驾驶证交给他人使用
对于“买卖分”的违法事实
7人均供认不讳
分别被处以
拘留5-10天不等,罚款500元
顶替处理的交通违法已全部被清退复原
交警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
任何“买卖分”行为都属违法!
高明公安交警将持续严厉打击
驾驶证记分管理
是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手段
目的是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买卖分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这一本意
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向“买卖分”违法行为说“不”!
(来源:高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