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充应急管理局】;
9月1日,四川省南充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仪陇县“6·5”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70余万元。
调查报告载明,6月5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四川鑫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仪陇县嘉欣路松海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公司挖掘机驾驶员张程在16幢和17幢之间进行路面开挖作业时,现场安全协管员冯波听到过路群众说有天然气味道,冯波怀疑天然气管道有泄漏,立即叫张程停止挖掘作业,并与张程一起寻找天然气味道来源,但没有找到泄漏点。冯波于10 时33分拨打仪陇县华益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抢险电话,后与现场技术员向海疏散了周围人员。仪陇县华益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汪健、彭田磊赶赴现场抢险处置,汪健、彭田磊于10时45分左右到达现场,先后关闭了小区内外两级天然气阀门。
10时52分,16幢1层1-1房间内发生爆燃,1-1房间内杨玉芳、张增碧因爆炸死亡,室外挖掘机驾驶员张程被爆炸飞出的铁质门伤害头部致死,室外冯波、汪健被轻度烧伤,周边房屋卷帘门和窗户玻璃不同程度受损。
前述调查报告解释,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松海小区16幢1-1房间内燃气设施泄漏形成天然气气团云扩散至1-1房间内下层形成爆炸性混合性气体,遇房间内不明火源,导致爆炸性混合性气体瞬间爆燃。1-1房间被违规改建为上下两层,对泄漏天然气快速在房间下层形成爆炸性混合性气体有重大影响。
前述通报还称,事故调查组认定,仪陇县“6·5”较大燃气爆炸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中发现存在:松海小区燃气管道埋深不符合标准、建筑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居民安全用气常识缺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