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网购了一套位于北京天通苑的“法拍房”后,却因房屋被人占据无法入住。9月1日,怀柔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现场阻碍腾退的孙某青被法警强制带离。历时4个小时的腾退工作完成后,执行法官当场将房屋交付给了刘先生。
9月1日上午,怀柔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的一处住宅,进行强制腾退。开门的孙某青态度蛮横,声称他从潘某新处承租房屋,不知道房屋已被司法拍卖,并电话与潘某新联系。“让法院的人给我滚。”潘某新在电话中言语恶劣。
记者获悉,司法拍卖成交前,涉案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孙某涛。因与他人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至执行阶段,孙某涛一直下落不明。
查询到孙某涛名下这套房屋后,怀柔法院先后在房屋门外张贴了查封公告和拍卖公告,告知房屋查封情况和相关权利人保护权利的时间,但孙某青等居住使用人并未提交证据申报相关权利。
涉案房屋后被司法拍卖。竞买人刘先生以最高价竞得,付清拍卖款后取得房屋所有权,却无法入住房屋。执行法官王淼多次与房屋使用人潘某新联系,告知其房屋已被拍卖。潘某新却以房屋系其借孙某涛名义购买为由拒绝腾退,但未提供证据证明,也未提起执行异议。
“我不懂法,我没接到什么通知,我也不听你们说什么。我是合法居住,凭什么你们要把我赶出去?”孙某青拒绝沟通。但执行法官手里张贴公告的影像资料和谈话记录却昭示着孙某青在说谎。法院张贴腾退公告后,孙某青以“二房东”的身份隐瞒房屋状况,仍将房屋对外转租。
“强制执行开始,法警带离阻碍执行人员!”执行行动指挥刘金涛一声令下,孙某青被依法强制带离。屋内3名居住人经执行干警沟通释法,均同意自行搬离。不久,孙某青的妻子回到涉案房屋,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后,积极协助腾退。
4个小时后,房屋腾退完毕。执行法官将房屋交付给刘先生后来到暂押车内与孙某青进行了谈话。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不该阻碍现场执行,请法官谅解。”此时,孙某青的态度有了转变,不仅后悔之前的言行,还写下了悔过书。考虑到孙某青认错态度较好,其妻子又积极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后,决定不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