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浦东公安分局蔡路派出所,一名12岁女孩来“自首”。这个小姑娘,一边哭,一边跟民警认错:“警察叔叔,我偷了我妈妈的钱,我爸爸叫我来这里。”小姑娘戴着一副眼镜,穿一件粉色T恤,边哭边往窗口挪动脚步。原来,这名12岁的女孩因为从妈妈的包里拿了10元钱,被爸爸带到派出所来“自首”。(9月4日 澎湃新闻)
孩子犯错,通常都是在家里解决。比如:有家长耐心细致开导,教育孩子走正道;但也有家长采取粗暴手段,非打即骂。如此一来,孩子在身体上、人格尊严上都受到程度不同伤害,更有甚者,孩子一蹶不振、心理扭曲,结果导致一发不可收地步。
实事求是讲,孩子教育考验的不仅仅是家长的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同时也考验家长随机应变、因势利导的教育智慧和能力。就拿这位爸爸带12岁女孩去“自首”来说,孩子不就偷了妈妈10元钱嘛,何必上纲上线非让孩子去派出所“自首”呢?
可在我看来,爸爸带12岁女孩去“自首”,既有家庭教育的严肃性,又有借势发力的家庭教育智慧。要知道,随着法治社会的全面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早已深入人心。而在家庭教育中,家长遇到难点和疑点问题无法解决,干脆就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处理,岂不更显得严谨和合理吗?
也许,在女孩的认知里,以为偷妈妈的钱不叫“偷”,可经过派出所值班民警一番教育,女孩才明白了什么是拿,什么叫“偷”。民警说, “所谓‘偷’是指未经他人同意,秘密获取他人物品。虽然你拿的是爸爸妈妈的钱,但是你没有征得爸爸妈妈的同意,一定意义上这也叫‘偷’。”
同时,民警还告诫小姑娘:“你爸爸之所以让你过来,就是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让你面对自己的错误,你把这当作唯一一次可以改正的机会,待会回去以后,好好跟妈妈认个错……”一番教育后,爸爸适时出现,对民警表达感谢后,与小女孩一同离开。
所以,在我看来,爸爸带12岁女孩去“自首”,不仅是为家庭教育排忧解难,同时也让女孩在法制教育上有所收获。我想,这样的人生亲身经历,为其将来健康成长,走向成功成才都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