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宫赏雪时摔成十级伤残,小伙子把故宫告上法庭

2020-09-08 18:24:59 作者: 在故宫赏雪时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一下雪,故宫就美成了紫禁城。2019年2月,北京降下一场大雪,不少市民趁机到故宫游览。宗先生在故宫游览时,却不小心摔伤,造成十级伤残,为此他一纸诉状把故宫博物院告上法庭。2020年9月,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庭审。

△ 庭审画面

小伙子将故宫告上法庭,一审法院驳回诉求

2019年2月,事故发生当天,北京下起了雪。不少游客纷纷来到故宫博物院,想要打卡雪中的故宫,这其中也包括了这起案件的原告宗先生。当天上午10时40分许,宗先生来到了故宫内的金水桥附近,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宗先生一个不小心摔倒受伤,后经过鉴定,宗先生的伤情已构成十级伤残。

宗先生与故宫博物院交涉后,双方未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之后,宗先生一怒之下,将故宫博物院告上法庭,案由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2020年5月18日和6月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该案进行庭审。宗先生在庭审时表示,故宫当天没有及时清扫积雪,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宫称,宗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自己患有重度骨质疏松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雪天游览故宫,所以故宫不应承担责任。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宗先生的诉求。宗先生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庭审:双方围绕警示牌摆放展开激烈讨论

2020年9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庭审。整个庭审争议最大的焦点就是,故宫是否摆放了警示牌,是否尽到告知和警示义务。

在庭审中,宗先生一方称,首先在事故发生时,事发地有积雪,故宫并没有及时清扫;其次,在宗先生摔倒的地方,并没有设立警示牌,在其摔倒之后,救护人员到达时,才放置了警示牌;最后,故宫虽然设立了暴雪预警方案,但是方案没有达到充分保障安全的程度,也没有达到专业处置的要求。

故宫方辩称,故宫作为国家5A级景区,有一套完善的日常的安全保障制度,也有针对雨雪天气的预警方案。事发当天,故宫在主要参观道路不间断扫雪,也在醒目位置设置了临时提示卡和不间断的广播提示。不仅如此,故宫还为进入故宫游览的游客,购买了意外伤害险。至于宗先生一方所说的“在救护人员到达时,才放置了警示牌”这一说法,故宫方称,是为了让救护车更快达到现场,摆放了警示牌引导周围游客让出通道。

由于案情较复杂,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律师:是否做到提醒告知、救助义务,是定责的关键

其实,在全国各大景区,也经常会出现游客摔伤的意外情况。

2016年12月,杨某到大邑县某风景区游玩时,在游客步道行走过程中意外摔伤,后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出院后经四川省维益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伤残。2017年4月,杨某将成都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主张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到景区内海拔3000米以上的地方游玩,从自身安全角度未尽到合理谨慎注意的义务。景区管理者虽在游客步道沿途设置了警示告知牌,但游客步道木板台阶有轻微松动的现象,存在游客踩滑导致受伤的可能。景区的经营管理者,未及时进行相应的检查维修,对景区管理存在不足。结合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法院酌定原被告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无独有偶,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审理判决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2018年4月21日下午,原告8岁的邓某随其他小伙伴一同到龙凤峡峡谷,自行拆开封闭设施并撕毁警示标语,进入已荒废且设施明显损坏的户外拓展项目游玩场所玩耍。邓某在攀爬索道时摔落受伤。2020年1月13日,邓某的监护人向射洪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景区对邓某在景区玩耍时受伤并无过错,尽到了作为景区管理人的管理义务,法院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如果在景区受伤,景区需要对游客承担赔偿责任吗?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称,景区是否做到提醒告知、救助义务,是定责的关键。

许辉解释道,安全保障义务是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负有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照顾、保护他人免受人身损害的义务。“定责关键在于,就是看景区是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比如是否设置了标志牌和警示牌。不仅如此,景区在事故发生后,也应将游客及时送医,将事故伤害降低。”

(中国庭审公开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