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网络、电话、电视等购物途径,不仅让消费者购买到了更多物美价廉的产品,也成为了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但与此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
9月4日,市民杨大爷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他通过电视购物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的一款首饰还有手机有问题,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要求消协组织出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大爷告诉记者,他通过某地方卫视的电视购物节目,购买了一款价值五百多元的镀金首饰礼盒,其中包括金项链两条、金戒指两只、金手镯一个、金手表一块,东西收到了他和老伴只戴了一天,首饰就出现了严重脱色的现象,根本无法正常使用。此外,他还在另外一家地方卫视的电视购物节目中,花399元购买了一款号称“不用插卡通话永久免费”的老年智能手机,但是收到货品时却发现免费通话的只是商家赠送的网络电话IP卡,而且这款老年手机并不是智能机,只是一台普通的功能手机,不插入SIM卡根本无法使用,从包装盒和说明书上也找不到厂名厂址、手机品牌等信息,是典型的三无产品。
接到杨大爷的投诉后,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依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所规定:经营者采取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由于截止投诉当日,是杨大爷的快递签收的第四天,符合“无理由退换货”相关条件,消协工作人员已经和快递公司负责人沟通联系,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为杨大爷办理退货退款业务。
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如今,物流业发展促进了网络购物的兴盛,但不管是线上卖家还是线下卖家,产品质量始终都是第一位的。售卖问题商品的行为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不会有其生存土壤,毕竟诚信是立业之本。
记者:王 雨
本期编辑:杨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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