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流传的一份“航空工业中心向吉利汽车发送‘关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引起网友的关注。通知函指出,在今年7月份,吉利汽车在宣传豪越的时候使用了“运20”飞机形象。经核实,中国航空工业以及航空工业中心未授权吉利使用“运20”飞机形象,也未与吉利就“豪越”品牌汽车展开联名宣传。吉利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运20”飞机商标及形象的行为侵犯了中航工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误导消费者认为吉利豪越将与“运20”飞机合作,属于虚假宣传。
同时,中国航空工业中心在通知函中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载体的传播,并删除所有载体的内容;向中航工业道歉,对外澄清吉利豪越品牌与运20并无联名宣传关系,同时在吉利官方媒体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