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在中世纪的欧洲占着很重要的位置。它普遍出现在欧洲的政治、军事、文学、历史等各种著作里。可以这样说,不了解骑士制度就不能真正认识欧洲的文化,甚至像塞万提斯的长篇小说《唐·吉诃德》也看不懂。
一、骑士的产生
骑士最早起源于古代罗马。公元前8——前7世纪,拉丁人在意大利半岛台伯河下游东南岸边建造了罗马城,以后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罗马帝国就是从这里发展起来的。当时,罗马处在父系氏族公社的后期,恩格斯称之为“王政”时代,现在史家称之为军事民主制阶段。这时由于私有财产出现,阶级分化,部落间战争频繁,在部落军事首长周围形成了专门从事作战的亲兵集团,其中有骑兵300人,后来增加到600人,它是欧洲骑士的萌芽。
公元前6世纪,罗马的生产力进一步发展,阶级分化加剧,平民和贵族间矛盾日趋尖锐,导致了塞尔维·图里阿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不论贵族或平民一律按财产划分为5个等级。拥有最多财产的第一等级除了出80个重装步兵百人队外,还要出18个骑兵百人队1800人,其它等级则无权充任骑兵。这18个骑兵队的成员称骑士。这就是罗马乃至整个西欧最早的骑士。
从公元前509年“王政”时代结束到公元前3世纪初的罗马历史,通常称为早期共和国。这个时期,平民继续和贵族进行斗争,获得了担任各种官职的权力,并通过和贵族联姻,和原有贵族合流构成新贵族,也称骑士。二、骑士阶层
公元前3世纪早期,罗马统一了意大利半岛。公元前44年,恺撒去世时罗马共和国疆域已占有全部西班牙、北非的一部分、巴尔干半岛和地中海上的许多岛屿。在长期侵略战争中,骑士掠夺了大量的奴隶和土地。部分骑士经营农庄,骑士阶层兴起。罗马称霸地中海以后,海外贸易扩大,骑士阶层从事商业,贩运奴隶,同时承包各省税收和公共工程,经营高利贷和银钱兑换。公元前218年,罗马禁止元老行商,商业金融事业由骑士阶层独揽。于是,骑士阶层演变为奴隶社会上层中的商业高利贷贵族。
罗马共和国后期,奴隶主上层包括元老和骑士。骑士很富有,但在政治上没有实权。
公元前124年,执政官盖约·格拉古取消元老担任各种法官的权力,而把这种权力授予骑士。公元前91年,保民官德鲁苏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提出元老院增加300名最富有的骑士。斯巴达克奴隶大起义后,骑士民主派的势力继续壮大。公元前70年,罗马执政官宣布,把元老独占的法庭审判会改为由元老、骑士和中等奴隶主共同组成。骑士阶层在共和国后期的斗争中提高了自己的政治地位。
?三、由盛而衰
公元前27年,屋大维掌握了国家大权,建立了元首制从此到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称为罗马帝国时期。进入帝国以后,元老和骑士成为屋大维的主要支持力量。屋大维不断提高骑士的政治地位;放宽骑士的财产资格;大量从骑士中选拔文武官员。这时,骑士与元老关系密切,骑士可以侯补元老,元老之子在取得元老资格以前则为骑士。元老和骑士经过长期斗争之后,重新联合起来,大力支持帝国的元首制,成为罗马奴隶主帝国的主要社会基础。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日耳曼人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了法兰克王国。8世纪初,国王查理·马特依靠中小地主组成的骑兵队镇压了内乱,驱逐了外敌。为了长治久安改变了无条件分赠土地的制度,把没收来的叛乱贵族的土地和教会的土地以采邑的形式分封给那些到前线作战的将领和统治边远省份的官员。后来,国王以下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自己的下属,建立了以中小地主为基础的骑士制度。8世纪末、9世纪初,采邑分封遍及全国形成了如国王——公爵——男爵——骑士的封建等级制度。由此可见,中世纪欧洲的骑士最早产生于服骑兵役的中小封建主。
公元11世纪,西欧城市兴起,封建主已把土地掠夺完毕,并确立了长子继承制。没有继承权的庶子们无所事事而成为骑士。他们的职业就是战争。因此,从11世纪开始西欧骑士制度盛行。到14世纪以后,由于封建制度解体和射击武器的广泛使用,骑士的军事意义丧失而逐渐衰败。四、“骑士的爱”
骑士有一套骑士道德,即“骑士精神”。它的主要内容是荣誉、效忠、护教、行侠、勇武和崇尚女性。这些在法国的《罗兰之歌》、西班牙的《希德之歌》和英国的《亚瑟王传奇》等中世纪的骑士文学作品中得到生动形象的描述。其中尊崇女性是骑士的一个重要信条和终生追求的理想。年轻的骑士不仅要保护女性,而且选择一位贵妇、淑女作为自己崇拜的偶像。这种崇尚女性的感情称之为“骑士的爱”。
我国封建时代的妇女,实际上是家庭的奴隶、生育的工具。为什么在西欧的封建社会里会出现尚崇妇女的现象呢?这种特殊的现象是由特殊的条件决定的。根据塔西陀的《日耳曼尼亚志》记载,在日耳曼人那里,到父系氏族公社时依然保留着母权制时代尊重妇女的习惯:男子重视女子的意见;认为妇女遭受奴役是奇耻大辱;视婚姻为严肃而神圣的制度,满足于只有一个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