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读札》一百拾一——古越闲闲居

2020-07-28 17:47:25 作者: 《春秋读札》

《昭公二十九年》

本年有一个史实,一个典故,一个孔子的主张,一一讲来:

史实:因政出多门,力不能胜,鲁昭公流亡在齐国已经有四、五年了。这年,齐侯景公使高张来唁公,是礼节性的慰问。称呼是“主君”,是家臣对卿大夫的称谓。也就是说,在齐侯眼里,鲁昭公只是个这个类别的脚色,怨不得人家,你为何低三下四去上门乞食?

所以“君死社稷”是古训,是礼。君要臣死,自然不得不死;若天要君亡,又哪能苟活?

因为苟活受辱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你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代表着民族与国家。

最可恨的:是享福是天经地义的;受难却对不起。比方晚清民国时期的溥仪,这等人物虽是不值一提,倒底给国与民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损害。

“恶人有恶道理”。只要硬,后人倒也念念不忘,希特勒十足的一个恶魔,要紧关头,饮弹自亡了。昭和天皇碰到美国的原子弹和苏联的“喀秋莎”火炮,抵挡不住,宣布无条件投降,任人宰割。便到今天,美国还无条件使用日本土地作为军用,俄罗斯还强占北方四岛,倘若连这点也吃亏不起,日本要亡国了。

典故:关于龙,今人最具权威的解说是:中华各民族图腾的集合体。一个全中华的征服和统治者被冠之曰“龙”,有其代表和象征意义。但这是汉、唐以来的事。起因是刘邦起事,途中斩杀了一条挡道的蛇,便被牵强附会成白帝赤帝之说,以至沿用,在此前是没有这一说法的。

好大喜功的秦始皇,把所有的统治名号统统自加在身上,唯独没一个“龙”字。但是,“龙”作为一个概念或是实有的生物,早就存在了,这在《易经》中可以得到佐证。

应该说,古人指的龙,是一种实有的生物;与我们今天见到的画像与概念是完全的二码事。因为本年的秋天,今人用的农历是夏历,与周历以子月(今农历11月)为正月不同,相差有二月。

《左传》说的秋,其实是今天的夏末秋初,正是乌云压天,暴雨骤降时节。有时会许多黑云压顶,翻转腾挪,生出无法比拟,又极类似的怪状,在瞬间中千变万化。

正是这个档口,也只有这个档口:“龙见(显)于绛郊。”晋国的执政大臣魏献子就问晋大夫蔡墨了:“我听说在所有的动物中,最聪明的莫过于龙了,因它不会被人擒获,说它聪明,你信不信呢?”

答:“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只有龙自己知道,但是上古的时候是有养龙的族群的,有豢龙氏,有御龙氏。以服事于帝舜。到大禹时,帝(天帝)赐之乘龙(驾车之龙),河、汉各二(黄河、汉水),不能饲养,而能养龙的豢龙氏的后代也找不到。”

这段对答,说明在那个时代,对于龙也只是传闻。因为舜、禹相去那时也已经千五百年了。但古时确有叫“龙”的生物,能被人饲养和所用。当然不是现今描述的模样,或许是近似于蛟或巨蟒一类的物种,其实蛟现在也灭绝了。人们的记忆能变成一种潜意识,一种本能。

比方说蛇,突然遇见没人不胆战心惊的,尽管他(她)没被蛇伤害过,也不知利害,但远古的人类被它伤害得实在太多了,恐惧便成了记忆,贮存在人类的大脑密码中。

在思维的土壤中,有一朵美丽的花,叫“遐想”,当一事一物消亡或行将消亡时,人们便赋予它太多甚至极至的联想:如恶魔;如神、龙也一样。

在《易经》中,是阳刚的象征。龙在汉以后的封建君主,是主宰世界的代表。因为君主的行为并非尽如人意,所以有恶龙,如泾河老龙。也有行事被人称道的,便是东海龙王——指的是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钱缪。他的好,百姓记着的是修筑钱塘堤坝,以至风调雨顺,安居乐业。其实他最大的好,是在国家元气未伤,能权衡利弊,主动放弃南面称尊,归顺大宋;换得东南富庶地,人们免受战火之乱,生灵涂炭。试问历来有几个掌实权的人做得到?中山先生不论谁谁,无不佩服得五体投地,为了缔造中华共和,主动交权。但临死时尚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既未成功,为何交权?太过书生气了,是二码事。倒底被他的人格感动,便是歌功颂德的虚文章也须做上一篇,以示学习。

孔子的主张:晋国攻占了汝水之滨的一块地方,那里的人们献给晋国一鼓铁,“鼓”是重量单位,当时冶金的初胚的形状,大小和鼓差不多,有毛五百斤重,所以,“鼓”便成了一个重量级位,这里出现了一“铁”字,说明那时铁已经冶炼成功并得到应用。

考古界迄今没发现春秋时的铁制器具,如鼎、钟、磬等,可能是年代久远氯化所至,而青铜(铜锡合金)的抗氧化力要强得多,所以能保留至今。若因没有实物证明而认定春秋是青铜器时代,太过偏颇,至少在本年中,有“铁”字。

要说的是晋国把这鼓铁用来“铸刑鼎”,孔子便不赞成了。理由是什么呢?是“失度”。

孔子认为:治世的常法是仁义,要做到仁义,须以礼为纲;以智、信作后盾。而刑、律是变法,是对变态的社会或者说是对社会变态的人实施的,两者不能相提并论到同一的治世高度。

再者,在合理运行的社会秩序中,必须“尊贵”,这个“贵”的意思是道德高尚,才能卓越,能带领人们前行者。只一“贵”字,孔子被后人曲解到今。

如果说孔子不习《尚书》,不知其义,那便不是孔子了。正因此,他深知变法是常法的补充,常法是变法的保障。三代之君为什么要变(作刑书)?是为了回复到“常”中来。

本来这个社会基本在常态下运行,你老是铸刑鼎呀,定法律呀,想叫社会乱还是乍地?小子未涉孔学堂奥,对老人家说话的精准是瞠目结舌,五体投地。比方秦始皇,强权吧,法律严、刑罚多到天下俱是废人,违法犯罪被砍手、砍足、割鼻;想成就万世基业,倒底是二世而亡。有一社会现象:治世时,如汉朝文、景;唐朝的贞观。

“守常”是其最显著有成效的政治特点,礼行天下是从帝王到百姓共同遵守的准则。孟子认为:在社会有机的一统中,人与人之间的分工是不一样的,“有大人(上位)事;有小人(下位)事”。当然,这句说话,在所谓“平等”的观念里,是不被认同的,但事实的确是如此,至少到今天为止,是这样的。

在意识、觉悟上,总要有先知者提出,以唤醒民众。在国家、民族的进程中,总要有带头人疾行,社会的步伐才能前进。这就是“大人”。孟子这句说话的思想光芒,不仅是提出了“大人”、“小人”的客观实际。还在于:“大人”应做“大人事”,若是“大人”不做“大人”事了,君亡国,臣灭族。五千年中华,比比皆是,现今出了一桩新闻,在漫无头绪中听着心痛心寒:一位军界中的什么(名字忘了)“大人”贪污了几十不知多少个亿,新闻热闹了几天,说是被拿下了。是什么渠道贪污的?资产流向何方?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是一概不知。一个法制(治)社会,首先是它的透明性;其次是它的连贯性和严酷性。国家公诉为什么不及时提出?司法为什么不及时介入?捂着掖着,在国家的层面上,只能是养痈成患,曹操患痛风(偏头痛)之疾,华佗能医,方案是劈脑洗髓,吓是吓煞,但能换成新人。不敢下手,倒底是死于此痛,学一学仁慈的孔丘吧,毫不犹豫的诛杀少正卯,一切为了礼行天下,同时也佐证了常法与变法(礼治与法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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