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三巨头都有一个标签:白脸奸贼丞相曹操,宽厚仁德皇叔刘备,碧眼紫髯吴侯孙权。但是细看三国正史中这三位的本纪和列传,我们就会产生一个疑问:三国三巨头的标签是不是贴错了?刘备不是皇叔,这一点已经尽人皆知,但是他是否宽厚仁德呢?孙权什么时候可以封侯称孤道寡?曹操从什么时候开始当丞相,是否从一开始就憋着篡汉?这两个问题可能就很少有人注意了。
按照《汉后书》《三国志》《献帝春秋》等史料记载,三国三巨头的三个标签贴错了两个半:孙权和刘备的标签贴错了,曹操的标签对一半错一半。
第一个问题:刘备有没有可能给五世祖刘协当叔叔,是否宽厚仁德?
要回答刘备是不是皇叔,咱们还是来看看大汉天子刘协和后来的及汉昭烈皇帝的家谱——当然,刘协不知道自己会被称为汉献帝,他活着的时候只知道刘备给自己开了追悼会,又给自己这个活山阳公上了个谥号叫孝愍皇帝;至于刘备,因为年号的关系,他活着的时候可以被称为大汉章武皇帝,但绝不会想到诸葛亮会给他一个“昭烈”谥号。
刘协跟刘备一样,都没有庙号,汉朝比较有名的皇帝,是汉太祖(庙号)高皇帝(谥号)刘邦、汉世宗孝武皇帝刘彻、汉世祖光武皇帝刘秀,汉朝最后一个有庙号的皇帝是汉孝灵皇帝刘宏,庙号是度宗。
为了表示尊重和便于称呼,咱们还是称刘协为汉献帝。汉献帝的辈分可以上溯到汉太祖高皇帝刘邦,直系祖先是汉世祖光武皇帝刘秀,刘协是刘邦十六世孙。
刘备虽然也可以算是刘邦后人,但他只能说自己是“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刘胜的儿子刘贞被封为涿县陆城亭侯,就留下了涿郡刘备这一脉。刘贞因为上缴给汉武帝刘彻的黄金成色不足而变成了夺爵为民(坐酎金失侯),所以刘邦在涿郡这一脉,只能算被皇族遗忘的远房亲戚。但是毕竟也姓刘,而且刘备当时的皇族身份,包括曹操孙权在内,都没有提出质疑,连司马家也承认,所以《三国志·先主传》中才留下了“涿郡涿县人,汉景帝子中山靖王胜之后”的记载。
按照当时的谱系逆推,刘备是汉太祖高皇帝刘邦的二十一世孙。换算下来,刘协是刘备五世祖。把刘备说成是刘协的叔叔,也不知道是往他脸上贴金还是抹黑——称刘备为皇叔,岂不是说刘备家谱造了假?
刘备是汉室宗亲,这一点可以肯定,刘备不是皇叔,这一点也可以肯定,但是刘备是否像陈寿袁绍和诸葛亮说的那样“弘毅宽厚”“弘雅有信义”“信义著于四海”呢?这可能真是应该打一个问号了,起码当时的敌对阵营和自己部下,都不大承认刘备仁厚——仁厚的人成不了一代枭雄,只能成为被枭雄分食的菜鸟。
吕布的部下曾经评价刘备“反覆难养,宜早图之”,吕布临死才知道自己错了:“是儿最叵信者(刘备这小子说话最不算话)。”连刘备的谋士庞统庞士元,也曾当面指责:“伐人之国(指侵夺刘璋基业)而以为欢,非仁者之兵也。”
我们不能说刘备不仁德,但他的仁德只是相对于曹操和孙权而言的,如果他真的仁德,就不能三分天下有其一了——能成为一代枭雄,有一个必备条件,那就是心狠手辣,刘备在这方面做得不错。
第二个问题:孙权什么时候可以称武侯,吴国太有没有甘露寺招亲?
如果孙权真的是碧眼紫髯,那么孙坚还应该有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发色如韭。
碧眼紫髯是演义小说的说法,碧眼不可能,因为孙坚孙策都不是瞎子,不可能把江东基业交给“非我族类”的“朮赤(客人,外来者)”,但是一个人生就一部紫色须髯,是可能的,黄毛小子是存在的,很多人的须发变白之前先变紫变黄,都是有可能的。
张辽曾亲眼见过紫胡子的孙权,还曾为没抓住这个紫胡子而遗憾:“张辽问吴降人:‘向有紫髯将军,长上短下,便马善射,是谁?’降人答曰:‘是孙会稽(孙权当时的正式称号是讨虏将军领会稽太守)。’辽及乐进相遇,言不早知之,急追自得,举军叹恨。《献帝春秋》”
这时候我们就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孙权的部下也称孙权为“孙会稽”而不称“吴侯”?这答案很简单,因为赤壁之战前,还没有跟曹操撕破脸的时候,孙权一直是大汉朝廷任命的讨虏将军领会稽太守,至于封爵,不好意思,这个还真没有,因为孙坚是破虏将军乌程侯、孙策是讨逆将军,孙策死得太早(二十六岁),孙权年纪太轻,还没有因功封侯。
至于赤壁之战后,“刘备表权行车骑将军,领徐州牧,备领荆州牧”,那是这对舅哥妹夫之间互相抬轿子,曹操做主的朝廷是不承认的。只有此前“曹公表权为讨虏将军,领会稽太守,屯吴”,那是名正言顺的,橡皮图章刘协也是要承认的。
孙权的“吴王”称号,是曹丕册封的,还郑重其事下了诏书:“今封君为吴王,使使持节太常高平侯贞,授君玺绶策书、金虎符第一至第五、左竹使符第一至第十,以大将军使持节督交州,领荆州牧事,锡君青土,苴以白茅,对扬朕命,以尹东夏。”
至于甘露寺招亲,读者诸君当个故事看就行了,因为正史中的孙坚之妻孙权之母吴夫人,在建安七年就不在人世了,她老人家并没有个妹妹一同嫁给孙坚——吴夫人只有一个弟弟而没有妹妹,她本来就是受到孙坚武力胁迫,为了救家族性命,才无奈嫁给孙坚的:“孙坚闻其才貌,欲娶之。吴氏亲戚嫌坚轻狡,将拒焉,坚甚以惭恨。夫人谓亲戚曰:‘何爱一女以取祸乎?如有不遇,命也。’于是遂许为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