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制定下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养老机构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各养老机构,既要做好机构疫情防控,也要保障机构内老年人的正常生活。
这是今年以来省民政厅下发的第一份关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与之前一系列通知相比,《指南》内容更细,侧重于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可持续性,主要体现在保障机构老人的情感需求及正常生活。
机构老人最需要的就是家属的探视和关心,在原有疫情期间家属探视规定的基础上,《指南》特别增加了关于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属探视的指导意见:养老机构可根据失能部分失能(含失智)老人健康状况,允许家属进入其居住房间探视,时间不超过30分钟。“我们发现,之前因疫情防控需要,家属探视一个月不超过两次,部分早、中期失智症老人的病情有所加重。”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相关工作人员说,针对失智症的特殊性,《指南》提出,对于早、中期失智症老人,允许家属适当增加探视次数。
与此同时,机构老人正常的群居生活也进一步放开。养老机构应引导老年人到餐厅就餐,以此恢复老人的正常交流,但集中用餐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生日宴之类的集体活动也可恢复,但多于50人的要分场次进行,并做好相关防护。除了鼓励老年人在机构内开展室外活动,机构还可以组织老年人到周边公园等场所锻炼,但应规避交通高峰期,减少与行人的接触。
有意向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和家属想要进机构参观考察怎么办?《指南》建议,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看房,采用线上形式缴费。“确需现场看房的,要按照家属探视标准,走机构规划的看房路线,避开老年人生活区域进行。”该工作人员补充道,新入住老人需要提供一个星期内的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报告,无异常的方可入住。新冠肺炎(含无症状感染)老年患者,需在治愈出院90天后,方可申请入住养老机构。
来源:浙江老年报
记者:夏凌
编辑:贾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