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法律问题不明白,专业律师进社区来帮忙

2020-08-28 13:59:58 作者: 老人有法律问

“之前去公证处立了遗嘱把房子留给老大,但老大不孝顺想更改遗嘱,是不是还得去公证处?”“明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优先,老人可以用其他形式的遗嘱更改以前的旧遗嘱。”今天上午,由北京市老龄协会主办的2020年度老年人权益保护系列普法活动在中山公园拉开帷幕,专业律师现场为老年人存在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这也标志着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据悉,此次市老龄协会以西城区为试点启动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系列活动。针对当前日益频发的老年人赡养、婚姻、继承、财产、欺诈等侵权问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为有法律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的法律服务。期间,探索“律师+社会工作师”双专业联合服务,向本市独居、失能、高龄、经济困难等弱势群体老年人提供家庭法律服务,帮助困境家庭老年人解决养老问题。

今天上午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学习《民法典》生活新改变”为主题,通过8个主题展板普及《民法典》中最新的变化以及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问题。在社会工作者的带领下,参加活动的老人自行分组后开始进行《民法典》知识竞赛。同时,公益律师针对《民法典》中有关继承等老年人关心的法条进行现场讲解。

北京睦友社会发展中心负责人介绍,开展服务前,将先为老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涉及重大案件会提供帮老人报案等法律服务。确定开展个案帮扶后,将由一名社工一名律师同时免费服务老人。该负责人表示,困境老人往往存在生活困境和法律困境双重难题。社工将根据老人实际情况帮助开展特困帮扶等服务。此外,老年人权益保护联合体则正在推进成立,成员单位将包括为老年人服务的一线组织机构如养老院、医院、社工组织等,为有需要的老人链接法律、社会救助等资源。

具体来说,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中,将由专业律师为老年人提供代理涉老案件、主持和参与老年人争议调解、代理老年人提起劳动仲裁、代理老年人申请案件执行等。可享受本项目免费法律援助的老年人包括,本市户籍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包括城乡特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收入的老年人,本市户籍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赡养人和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独居老年人。因权益被侵害处于临时困境的本市常住老年人,以及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外埠老年人等。同时,在上述情况下,当事人若为天津、河北户籍老年人,且北京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也可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市老龄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启动仪式之前,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已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活动,比如网上知识竞赛等。截至7月底,已开展6场线上讲座,共有500余人次观看。8月10日起,京城老年人《民法典》线上知识竞赛活动也在西城区正式开锣,通过社区微信群内参加“一日一题”答题接龙,知识内容通俗易懂、贴近老年人生活,很受老年人欢迎。接下来,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将更广泛地走进全市社区养老机构等,为老人提供普法讲座、个人帮扶等服务,也鼓励更多的“律师+社工”参与其中。

■法律援助

由专业律师为老年人提供代理涉老案件(一审、二审)、主持和参与老年人争议调解、代理老年人提起劳动仲裁、代理老年人申请案件执行等。

■可享受本项目免费法律援助的老年人范围

1.本市户籍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包括城乡特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收入的老年人。

2.本市户籍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赡养人和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独居老年人。

3.因权益被侵害处于临时困境的本市常住老年人(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外埠老年人)。

4.在上述情况下,当事人若为天津、河北户籍老年人,且北京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也可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困境帮扶

针对独居、失能、高龄、经济困难等弱势群体老年人提供法律帮扶,帮助其解决因民事行为能力逐渐丧失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保障他们有尊严有品质的晚年生活。对于有帮扶需求的老年人经评估纳入服务范围,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以个案管理的方式,联合律师和其他服务资源,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帮扶服务,内容包括维权服务保障、相关法律事务的协助办理及在此期间协助老年人获得基本生活服务(代为购物、取药及陪同就医、陪同外出等)、心理咨询及精神慰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