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走进电台直播间参加“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

2020-07-18 09:40:51 作者: 市市场监管局

一、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春节期间,面对突发的新冠疫情,系统上下快速反应、规范运作,关闭活禽市场,管控大型商场、市场以及农村集市,开展餐饮夜间巡查,加强药械等防疫物资质量监管,稳控市场价格,调解消费纠纷,落实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登记日报制度,开展祭祀用品整顿,解决疫情防控突出问题,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服从调度,为全市疫情防控取得最后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以“重强抓”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围绕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培育、质量提升行动、知识产权保护、“证照分离”改革、食药品安全监管、“检查人员检查对象随机、结果公开”6项重点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全部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个转企”完成57户,完成全年任务31.67%。质量提升行动中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指标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上半年,网上登记占比78%、设立登记占比92%。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202011日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企业分支机构名称自主申报,取消了名称登记预先核准环节,赋予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般性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刻制印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四个环节不超过3个工作日,企业登记注册时限压缩至1.5天。

二是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解决申请人经营范围填报难以及登记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优化准入服务,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对部分不需现场核查的许可申请做到即时审批,对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膨化食品、薯类食品等六类食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上半年,共办理食品生产许可37份,其中告知承诺许可1份,食品经营许可308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份,其中告知承诺许可21份。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718户,同比下降34.13%,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9039户,同比增长23.2%

三是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小微企业名录库数据下载工作,下载东港市小微企业6400余户,完善了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百亿送贷行动”,现已对东港市615户小微企业,提供了2.51亿元低息贷款。继续做好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受理网上动产抵押登记33户,抵押金额56722.79万元。

四、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同责规定,市委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成立东港市杂色蛤质量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杂色蛤养殖、生产、加工企业,广泛开展了杂色蛤及其产品的甲型肝炎病毒检测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肉类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及周边小食品、大坑腌菜等专项整治和小作坊示范店建设。严把猪肉入市关口,做好****防控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制定抽检监测工作计划,持续组织开展快检员培训。

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医疗器械清网行动专项检查、不合格化妆品排查和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以及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建立了数据统计报送及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制定了我市村卫生所监督检查计划,检查村卫生所35家。从严监管疫苗等高风险品种,对27家疫苗接种单位和1家疫苗经营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25家,发现隐患51处,依法立案办理1家。完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在用锅炉数据统计清理工作,对确定已经拆除或不用的锅炉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对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查处。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东港行”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上半年共办理安装告知66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374个。

四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非医用口罩等日用防护产品质量监管,对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熔喷布生产企业、次氯酸钠、餐具用洗涤剂、一次性餐具等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加强对重点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监管,检查水泥生产企业2户、化肥生产企业4户、危化品生产企业1户,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开展了化肥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4户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化肥经销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已进入后处理程序。

五、加强市场综合监管,维护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积极开展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疫情期间的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农资市场不明码标价专项整治,继续集中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强化网络市场监管,积极监控野生动物网上交易,对东港12户涉嫌违法网站进行认真排查,关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