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思明
武则天长安三年(公元703年),这一年是癸卯兔年,大唐境内诞生了两个魔鬼转世的“恶兔”,五十年后,两只“恶兔”——一个是安禄山,另一个就是本文猪脚史思明,他们将“大唐盛世”啃噬得面目全非。
史思明,字崒[zú cuì]干,辽东宁夷州(今属辽宁朝阳)人,唐玄宗在位时期著名叛臣,和安禄山一起发动了祸国殃民的“安史之乱”,大唐鸡的屁下降百分之一大半。
史思明和安禄山一样,也是一个胡人出身——西域史国粟特部族人。
史思明长得其貌不扬,却有些歪才,精通“六蕃语言”,骁勇善战。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因战功卓著被任命为平卢军知事,辅佐安禄山征讨奚部落和契丹部落,后升任平卢军兵马使。
安禄山发动叛乱,史思明率军攻打河北,多次被官军击败,不得不退守邺城。
唐肃宗乾元元年(759年),史思明兵败后投降朝廷,被任命为范阳节度使,受封归义郡王。
史思明反复无常,遭到唐肃宗的猜忌,不久再度反叛,攻占魏州(治所位于今河北邯郸大名县城东北),建立“大周”国,改元“应天”,随即发兵入邺城,以弑父罪名,斩杀了安禄山之子安庆绪,转而迁至范阳(今属北京),自称“大燕皇帝”,改元“顺天”。
乾元二年(759年)正月,史思明改称“大圣周王”,上元二年(761年),被儿子史朝义弑杀,谥号“昭武皇帝”。
史思明算不得大老粗,但也谈不上有文化,却喜欢附庸风雅,《全唐诗》竟然收录了他的两篇“佳作”。
《芝田录》记载:“安禄山败,史思明继逆。至东都,遇樱桃熟,其子在河北,欲寄遗之,因作诗同去……”
安禄山兵败之后,史思明接替他继续对抗朝廷,占领东都洛阳的时候,正赶上樱桃成熟。
当时,史思明的儿子、怀王史朝义正在河北,史思明打算给儿子送一些樱桃尝尝鲜,忽然想起儿子的老师周至也在那里,于是派人去送樱桃,还写了一首诗,诗曰:“樱桃一笼子,半赤半已黄。一半与怀王,一半与周至。”
诗成之后,一群马屁精开始恭维谄媚,夸赞明公写的超级棒,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也有个不长眼的直性子说:“明公这首诗堪称绝句,若是能把‘一半与周至’和‘一半与怀王’调换一下位置,就和前面的‘黄’字相呼应,更加合辙押韵了!”
史思明大怒说:“韵是何物?岂可以我儿在周贽之下”——不长眼的混账东西!韵是鸡毛啊?我儿子怎么能屈居周至之下呢?
史思明还留下一首《石榴诗》:“三月四月红花里,五月六月瓶子里。作刀割破黄胞衣,六七千个赤男女。”
这首透着邪魅味道的诗歌曾在“郡国传写,置之邮亭”。
史思明貌似很疼爱儿子史朝义,事实上,他称帝之后,开始宠爱小儿子史朝清,并打算把皇位传给幼子,为了给小儿子史朝清扫清障碍,一直想找机会除掉长子史朝义。
有一次,史思明下令修筑三角城用来储存军粮,奉命筑城的史朝义耽误了工期,城筑好之后,一直没有给外墙抹泥。史思明视察工程的时候,发现还没有竣工,勃然大怒,将史朝义和大将骆悦找来,打算斩首以立军威。
史朝义向父亲解释说:“士兵太疲乏了,稍事休息,马上抹泥!”
史思明怒斥道:“你怜惜你的士兵,就可以违抗老子的军令吗?”
于是在城下立马,监督士兵为城墙抹好了泥,才悻悻离去,骂骂咧咧说:“等老子攻克陕州之后,定杀掉此贼!”
史朝义大为惊惧,于是产生了弑父的念头。
上元二年(761年),史朝义先下手为强,以骆悦等人入洛阳宫玉芝殿,勒死了残暴的史思明。
宝应元年(762年)五月,史朝义矫诏即位,将弟弟史朝清及其母亲等党羽全部杀掉。
宝应二年(753年)正月,史朝义被唐军大败之后众叛亲离,走投无路,最终在绝望之中自杀,自此,闹腾了七年的安史之乱终于被朝廷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