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路转运使与其他地区的转运使最大的不同在于可以掌兵。由于河北地处抗辽前线,地位特殊,如果转运使只管行政,不掌军事,很容易在敌人入侵时无法应对,使国家遭受损失。
河北路转运使的人选,通常都是朝廷重臣或者名将。宋太宗继位后,将河北路转运使之前加上了一个“都”字,成为“河北路都转运使”,并为其配备了两名转运副使,品秩上相对其他路要高上半级。
作为比其它地区品级高上半级的“河北路都转运使”,其职权也很大。他与其他路转运使一样负责整个河北路的赋税征收,但他所征收上来的赋税首先是供河北路使用的,多余部分才上缴中央财政。整个河北路的七府二十州的所有开支,都由河北路都转运司负责提供。这固然是由于当时河北地区经济比较发达,能够担负本路的开支,也说明宋朝政府对河北路的特殊照顾。
北宋时期,河北路驻军在七万左右,这些军人的所有开支,都在河北路收取的赋税中支付。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出现大灾之年,河北路无法筹集到必需的军费,中央政府会从内库银中拨付。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就出现过这种情况。当时河北境内大旱,税收无法收齐,真宗从内库拨付了三十万两银子给河北都转运司,让他们购买军粮,保证军队所需。
北宋与辽国并不是一直处于战争状态,双方打打停停,总体上来说,和平的时间更为长久。两国之间自然也存在官方和民间贸易,这种贸易的场所就是“榷场”。
榷场是宋辽边境互市市场,其中除官营贸易外,商人必须纳税,取得关引方能交易。宋与辽的边境榷场总共有雄州(今河北雄县)、霸州(今河北霸州)、安肃军、广信军等四处,其中最大的两个就是位于河北路的雄州、霸州榷场。榷场商税是北宋一笔不小的财政收入,这笔收入是由河北路都转运司代收的。虽然这个税收是要上交中央的,但都转运司对榷场开设的时间、交易货物的种类是有决定权的。
军事上的权力是河北路都转运使区别于其他转运使的地方。这个权力体现在他有权制造兵器和铠甲上。我们知道历代王朝是严禁中央政府之外的机构和个人制造兵器和铠甲的,一经发现,往往按谋反处理。而河北路都转运司就获得了中央政府的这项许可。
一旦发现敌情,河北路都转运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召集本路安抚使和制军使以及相关州、军官员进行预判,必要时可以先采取军事行动,然后上报中央。这相当于有了“先斩后奏”的权力,是一项非常大的“便宜行事之权”。
四、转运使制综评
北宋的转运使是为了改变唐代以来,地方藩镇割据的威胁而设立的一种新的官制。北宋通过设置“路”这样一个新的行政机构,将原来的节度使权力架空,将节度使的兵权转移到文官手上,行政权和监察权由转运使承担,从而架空了藩镇的最高长官——节度使,免除了地方势力不服从中央的威胁。
北宋的转运使从职能上来说,远非唐代负责漕运的转运使能比。这是因为北宋首都建在开封,地处中原,不像长安一样需要江淮地区的粮食供应。另外北宋时南方经济发展很快,财政收入有了大幅提高,农业和农产品的产量也很高,槽运相对唐朝来说,重要性有所降低。虽然北宋的转运使仍有管理槽运的职责,但其主要职能已经转为行政管理和监察之上。
做为一个特殊的地区,地处前线的河北路转运使更多的保留了唐代节度使的痕迹。这是由它的地理位置和北宋面临的辽国的威胁所决定的,是一个特例。虽然河北路都转运使无论品级还是权力都很大,但与唐代节度使相比,他没有统兵权,也没有练兵之权,不容易形成自己的势力。这也是北宋在汲取唐朝的教训之后的一个创举。
作为一个新的行政机构,北宋的转运使制度是元明清行省制度的一种探索,并在这种探索中也积累了一定的宝贵经验,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的。
参考资料:《宋史》、《宋会要》、《资治通鉴长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