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继婚俗”在隋唐时期非常常见,这究竟是种怎样的婚俗?

2020-08-25 13:24:46 作者: “收继婚俗”

收继婚是一种比较奇异的婚俗, 因其与封建礼教相违背, 被视为乱伦而遭历代王朝所禁, 但在隋唐民族融合 文化开放的大背景下, 收继婚现象也普遍存在于汉文化繁荣的中原地区。

收继婚是一种寡妇内嫁制的婚姻形态, 又称“蒸报婚 ”、“转房婚 ”。收继婚中收取者可以是同辈, 也可以是长辈。古代把子纳庶母为妻称为 “蒸 ”,叔伯死子纳婶母称为 “报 ”, 这种属于长辈的 收继婚;兄死, 弟娶寡嫂 ,或弟死, 兄纳弟妇 ,这种婚 俗即为同辈间的收继婚, 民间亦称之为 “转房婚 ”。

从《史记》 、《汉书》的相关记载看,早在先秦及秦汉时期 ,匈奴即有“收继婚”的习俗存在。《史记》记载“匈奴, 父子乃同穹庐而卧 。父死 ,妻其后母;兄弟死 ,尽取其妻妻之。无冠带之饰 ,阙庭之礼”。“收继庶母 、兄嫂”为特征的收继婚问题 ,在先秦 、秦汉的匈奴族中早已有之。汉魏时期的西羌 、乌桓、鲜卑、吐谷浑、突厥等北方游牧民族 ,也有着与匈奴以及宋元时期以后 的契丹、蒙古、满等北方少数民族以“妻后母, 报寡嫂”为特征的“收继婚”习俗。

收继婚俗作为母系氏族的遗风,在西北地区极为普遍,人们并不认为收继后母、寡嫂、弟妇有何不妥。但收 继婚俗与汉文化中封建礼教相悖, 认为他们 “无冠带之节 ,缺庭之礼 ”, 而且称收继这种行为为 “禽兽行也 ”, 是犯悖人伦的, 所以历代多以礼制或法律予以禁止。

昭君出塞在中国可谓妇孺皆知的故事了。《后汉书》记载:“元帝时,呼韩耶单于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墙字昭君赐单于……呼韩邪死,雕陶莫皋立,为复株絫单于。复株絫单于复妻王昭君,生二女,长女云为须卜居次,小女为当于居次。”复株絫单于收继王昭君,也是依照匈奴当时的风俗。 以匈奴为代表的河西少数民族收继婚一般不考虑个人意愿,即使是汉家女嫁给匈奴人也不能例外。

在唐代, 收继婚在宫廷范围内更是屡屡出现。唐太宗弟李元吉在玄武门之变中被杀之后, 太宗将他的妃妾杨氏收继为侍妾,甚至一度想立杨氏为后。这种做法属于典型的收继婚, 即死者的亲属一方面有收继弟妇 的权利,同时还有为亡弟立嗣的义务。

除同辈收继婚外,唐代还存在异辈收继婚,最为典型的就是武则天 。武氏本太宗才人, 太宗死后 ,嫡子李治继位为皇帝, 将武则天召进宫来, 册为昭仪, 后来立为皇后 ,最终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李治收娶武则天,也属于典型的收继婚。当时民间也存在着收继婚现象。唐代敦煌地区有收继寡嫂、收继庶母等多种婚姻形式 ,而且收继对象无需重新履行有关结婚的手续和仪式, 寡妇在户籍中仍保持原有身份。

收继婚广泛流传于游牧民族中, 这与其社会经济状况密切相关。一方面在经济生活上 ,西北游牧民族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逐水草而居 ,其经济需求并非完全自给自足。除了依靠本族牲畜本身的生产外,他们主要依靠掠夺手段。在社会生活上, 他们的社会组织代表一种战斗团体,要求全体动员, 行动迅速,强调战斗力,形成贵壮健 ,贱老弱的风气。当时的婚姻特征无不和当时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相适应。落后的生产力 ,匮乏的物质财富,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形成诸如汉文化中完备的婚姻制度。

在这种游牧习俗中, 为维护武装战力以及原有亲属关系, 使孤儿寡母不致流离失所,避免社会问题发生 ,促进了收继婚习俗的形成延续。“匈奴之俗……父子、兄、弟死,取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收继婚制在保存了 种姓的同时又保证了本家族财产不外流,父妾及兄弟妇均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在父兄死后,为防止因后母、叔母、寡嫂的改嫁使财产流向外族,因而为各部族所沿用。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封建礼教不断完善 ,对婚姻制度也提出了一系列严格限制 。到宋朝以后,很多以儒家道学观念评判唐太宗、高宗不合礼法的乱伦,而隋炀帝更是以淫乱后宫的暴君淫贼形象为后人所唾弃 。殊不知隋唐时王朝崛起于北方 , 其皇室家族本身就有鲜卑族的血统 , 鲜卑习俗与乌桓同, 而乌桓“其俗妻后母, 报寡” 。隋唐统治者汲取北方鲜卑突厥等族婚俗理念,是因为魏晋南北朝以来, 北方少数民族进驻中原, 隋唐时期统治者采取开放政策 , 在少数民族汉化的同时 ,西北民族的饮食、服饰、婚俗等方面的习俗也流入中原地区 ,形成一股 “胡风”。收继婚俗也作为其中一部分被带进来 ,成为此时民族大融合 进程中的一种文化回流的自然现象。

在元代的蒙古族之中, 收继婚俗也极为盛行。马可波罗说: 蒙古人婚姻之法,父死可娶其父之妻, 唯不能娶生母耳。娶者为长子, 他子则否。兄弟死, 亦娶兄弟之妻。元世祖女囊加真公主嫁纳陈之子斡罗陈, 斡罗陈死后又嫁其弟蛮子台。这是弟 收嫂现象在蒙古上层集团内部存在的明证。

收继婚俗作为游牧民族婚俗的一种,不仅是宗族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包含着赡养制度、财产 继承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在内的一种重要习俗。虽然 被封建伦理道德视为淫乱,并将其列在历代法典之首的十恶之中 ,但我们还是要从其产生的原因以及特定 历史条件下所起的作用等多角度地给予评价,进一步认识在民族融合进程中, 其影响是相互的,并客观看待一些少数民族风俗 ,促进胡汉文化交流。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