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具备经营许可资格,却擅自从事非法营运!3月,安徽籍驾驶员王某,驾驶皖LC59XX中型客车违法载客,被南通交通执法人员查获并罚款。他满以为拖延不缴最终会不了了之,不曾想,从此自己的车辆在江苏“寸步难行”。事隔数月,王某主动赶到银行缴纳了罚款。8月3日,他特地来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请求执法部门撤销高速“黑名单”和修复个人信用。
3月4日,王某驾驶皖LC59XX中型客车,从安徽宿州带了12名乘客,准备到南通先锋、叠石桥等地,谈好此趟运费是每人100元。王某想着1200元“外快”即将到手。可是,他高兴得太早,就在他从南通陈桥收费站出口下高速时,正遇上南通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执法人员请他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事实上,当事人王某并没有取得相应的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属于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在进行充分调查取证后,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规定,对当事人王某作出了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当事人王某却一直以罚款数额过高、自己无力承担等为由,一拖再拖,始终拒绝履行处罚决定。为进一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严管严控工作,南通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于6月12日将该车列入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并以“非法营运车辆管制信息”的方式,报送至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被列入“黑名单”的外地车辆,将禁止驶入江苏省高速公路。
7月19日,当事人王某再次驾驶该车从安徽上高速来南通。当他从西亭收费站出口下高速时,被收费站稽查人员拦下。收费站稽查人员告知他,该车已被列入江苏省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江苏省高速公路,也不能从江苏省境内下高速,遂责令其原路返回。这下,王某终于傻了眼,后悔自己不该从事非法营运,更不该抗拒缴纳罚款。当天,他给执法支队违章处理中心打来电话询问有关情况,表示一定尽快缴纳罚款。
据悉,当事人王某已于近日缴纳了罚款,其撤销高速“黑名单”、修复个人信用的申请,将由支队上报省局,待核准审批后,王某的皖LC59XX客车才可以在江苏省“自由活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特别提醒广大司机和车主:从事非法营运危害很大,除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外,还将受到高速公路执法部门的联合惩戒,请广大司机和车主一定要依法依规经营。
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 朱璇 通讯员 洪涛 包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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