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公司董监高及股东合规交易宝典

2020-07-22 14:54:18 作者: 科创板上市公


04

短线交易


注:其他更多详细内容可通过《短线交易中的那些疑难杂症》【点击蓝字可查看原文】


05

敏感期交易

股份变动方式

主要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ETF申购赎回等

适用主体

董监高、持股30%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否计算一致行动人

(持股30%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

限制的买卖方向

董监高:买、卖

持股30%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要点总结


董监高

持股30%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定期报告

前30日

前10日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前10日

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

?

法规依据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4.5


06

**交易

适用主体

**信息知情人(证券法第五十一条)

是否计算一致行动人

交易时间轴

从知情之日起到事件正式披露的两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股票。

限制的买卖方向

买、卖


注:其他更多详细内容可通过《年报季|如何做好**信息管理?》【点击蓝字可查看原文】


07

变动1%的披露要求

适用主体

大股东

买卖方向

买、卖

是否计算一致行动人

要点说明

股份变动1%不需要停下来进行公告,达到要求披露即可

法规依据

证券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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