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和弹劾官吏的机构,清代的检察院-督察院

2020-08-02 10:00:28 作者: 监督和弹劾官

众所周知,清代的制度基本是延续明代的,当然监督和监管制度也不例外。作为弹劾和监督官员的督察院为大清的吏治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督察院其实一直都有,明代以前叫御史台,明洪武十五年改名为督察院,当然作用是一样的。不过朱元璋最恨贪官,把它又细分并加强了。

清代的督察院是直属皇帝的监察部门,虽然没有什么实际权利,也不会获得什么巨大利益。但他们直接可以向皇帝弹劾和举报任何官员,所以在官场上的地位也是很大的。

督察院下设左右督御史为正二品,还有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再往下还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各省的监察工作,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皇帝的六料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围。

清代的御史们一般都是耿直的文人担任,因为这个职业很得罪人,有时连皇帝都得罪了。所以康熙皇帝曾立下制度,不准杀御史言官,后代皇帝也基本都遵从了。

古代一直流行着一句话,叫文死谏武死战。所以几乎文人的骨子里都希望能够像忠臣一样冒死进谏,然后名垂青史。所以许多饱学之士都希望能当上御史言官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督察院这项制度可以说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官场的秩序,维护了国家统治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家的稳定运行,这些和现代的检察院几乎是一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