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说法值得商榷。真正的原因,还需要放在春秋这个大历史背景考量。
吴王夫差的先祖是让国的泰伯,骨子里就受到了周文化的洗礼与熏陶,在战胜越人后,并没有赶尽杀绝,只是“堕其城、隳其国”,大肆破坏一番就收手了。
夫差一心想要争霸,不杀勾践,既非认同佞臣伯嚭“古之伐国者,服之而已”的说辞,也并非因为西施善媚的缘故,而是其所作所为符合孔子“兴灭国、继绝世”的政治理念。
受尽屈辱回到国中的勾践,为了激励自己复仇,劳其筋骨、空乏其身,“目卧则攻之以蓼;足寒,则渍之以水。冬常抱冰,夏还握火。愁心苦志,悬胆于户,出入尝之不绝于口”,开启了史称“卧薪尝胆”的模式。
眼睛睁不开了,就吃点苦菜;脚底寒凉,就用水泡一会儿;出来进去的时候尝一下悬挂的苦胆。
有学者指出,苦菜积聚的多了也被称为蓼薪,这就是所谓“卧薪尝胆”的来历。
其实,勾践从来没有卧在硬柴上。卧在干柴火上面,估计那样子也休息不好。
为了积蓄力量,勾践听从范蠡的建议,顺应天时养育万物,废除不利农耕的法令,积极生产。
勾践以身垂范,“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
四年后,随着国力的增强,勾践急于报仇,跃跃欲试想要对吴用兵。范蠡认为条件尚未成熟,苦口婆心劝他再忍耐一时。
不久,越国国内闹起了饥荒,人们情急之下竟然连粮食种子都吃光了,眼见得要耽误春耕,文种建议越王勾践向吴王夫差提出借粮的请求。
越人此举,其实是在试探吴人,哪料夫差本着睦邻友好、赈灾救荒的人道主义精神,毫不犹豫的满足了勾践,帮他渡过了难关。
第二年,吴国也发生了严重饥荒,夫差派人来向勾践借稻种。勾践表面上痛痛快快答应了吴人,只是他借出的种子都是煮熟的。此举,导致吴国境内农田大面积绝收。
国势如此艰难,吴王夫差仍执迷于“北威齐、晋”、争做天下霸主的梦想,前482年,北会诸侯于黄池。
率领精锐悉数北上,国中交由太子率领老弱病残留守。得知消息后,勾践果断率军趁虚而入,大败吴人,杀死了吴太子。
夫差鞭长莫及,只好派出使臣求和。勾践知道短时间内无法完全消灭吴人,索性见好就收,同意了和议。
又过了四年,勾践见吴国精锐大半死于齐晋,军事实力大不如前,于是果断出击,越军长驱直入,将吴国国都姑苏城团团包围。
三年后,弹尽粮绝的“吴师自溃”。走投无路的夫差希望越王放自己一马,被勾践断然拒绝:“昔天以越赐吴,而吴不受;今天以吴赐越,孤敢不听天命,而听君之令乎?”
万念俱灰的夫差,只好自缢而死。
见大事已谐,范蠡功成身退,走的不知去向。临行作书一封给文种,云:“飞鸟尽,良弓藏; 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本来文种还对勾践抱有幻想,得范蠡书后心中忐忑,从此称病不朝。
即使如此,文种也没有逃过勾践毒手,不久就有人告发他谋反。勾践不由分说,当即派人前往文种处赐剑,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
文种无奈,只得自刭而死。
勾践为什么急着屠戮功臣文种呢?
世人首先会想到的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这两个成语。这样讲虽然也有一定道理,但真正的原因恐怕是文种在代替勾践的执政期间,实施了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政策有关。越国人民在没有勾践的时候安居乐业,文种在越人心中很有威望。
这种威望大到足以动摇勾践的统治,即便文种无心染指最高权力,但也无法改变功高震主的事实。
如果范蠡不是见机的早,只怕一样也得身首异处了。
《史记》中,司马迁虽然也揭露了勾践过河拆桥、恩将仇报的薄情寡义,但更突出的却是他忍辱含垢、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的贤明君王形象。
为什么这样呢?
众所周知,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的创作,忍受了宫刑的屈辱。
因此,他在《太史公自序》中开宗明义道:“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
司马迁认为受挫折、受侮辱,能够使人发愤有为,可以使人的意志更加顽强。而最终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的越王勾践也曾经尝屎、尝胆,能忍他人不能忍的屈辱,讴歌勾践,应该有同病相怜的层面。
正是由于司马迁将情感寄托于文字,才将勾践刻画成了古今隐忍第一人。
唐人李白作《越中览古》诗赞颂勾践破吴复仇称霸的事迹云:
越王勾践破吴归,义士还乡尽锦衣。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惟有鹧鸪飞。
到了南宋时,勾践又被赋予了家国情怀,成为恢复中原的文化精神。柴望《越王勾践墓》诗云:
秦望山头自夕阳,伤心谁复赋凄凉?今人不见亡吴事,故墓犹传霸越乡。
雨打乱花迷复道,鸟翻黄叶下宫墙。登临莫向高台望,烟树中原正渺茫。
短短数行,竟然连用了两个望,可见南宋人民渴望收复中原的热切。
发展到后来,勾践干脆成了沉沦社会底层文士眼中的励志榜样,清人蒲松龄一生不得志,不甘平庸的他曾撰一脍炙人口的自勉联: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