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提出焚书?李斯:支持郡县制只是基础,旨在促进思想的统一

2020-07-20 13:23:24 作者: 为何要提出焚

淳于越示意画像插图

李斯以支持郡县制为基础,提出“焚书议”

就好比在公元前214年,也就是“焚书事件”发生的前一年,秦始皇大宴群臣,他为了征集治国方略而设立的诸多“博士官”自然也位列其中,而就在这个时候。

博士官“淳于越”对秦始皇提出了质疑,“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毕竟秦始皇建立的“秦朝”政权做为封建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政权。在当时那也属实称得上是开天辟地的头一遭。——《史记·秦始皇本纪》

所以儒家学子依照“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为原型而提出这样的言论也就无可厚非,其本意也确实是在为秦朝着想。——《史记·秦始皇本纪》

但如此一来,也就相当于是让秦始皇“师古”,说白了就是想让秦始皇推翻“郡县制”,重现“分封制”。

秦始皇虽然此时还没有明确表明立场,但出于对“儒家思想”的重视,他还是“下其议”,让其他的群臣也来共同讨论下这个问题,果不其然,当即就引起了以“法家思想代表人李斯”为首的新派官员的不满。

西汉七国之乱示意画像插图

提出了“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的主张,明摆着就是在告诉这些主张“师古”的保守派官员,时代已经变了,“分封制”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史记·秦始皇本纪》

也唯有支持“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的“郡县制”才能更好的落实秦朝“法令”,从而上行下效,巩固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推行,避免重蹈“周朝”之覆辙。——《史记·秦本纪》

这点其实在西汉初期那“七国之乱”事件中也能够得到很深刻的体现,“分封制”的弊端太过严重,明显就不是让秦朝实现富强的“首选”。

秦始皇嬴政也在这场辩论后提出了“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明确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决定继续延续“郡县制”,拒绝推行“分封制”。

李斯的“焚书议”也正是基于这次秦始皇大宴的背景才得以形成,从而也就出现了“丞相臣斯昧死”谏言“焚书议”的事件,说白了就是以“支持郡县制”为基础,提出了他的“焚书”主张。——《史记·秦始皇本纪》

李斯示意画像插图

“焚书”对秦朝的现实意义

毕竟受限于“儒家思想”在民间的影响太过深远,虽然秦始皇主张的也是“法家思想”,选择了以法家思想中的“严刑峻法”主张作为统治体系,“以法治国”。但当时民间推崇儒家、墨家等诸子百家学说的人并不在少数。

正如李斯所说,“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所以导致诸子百家学说并起,各有各的立场,“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史记·秦始皇本纪》

顾名思义,秦始皇虽然主张推行“法家思想”以法治国,但是在秦朝大一统的时代背景之下,秦始皇所下达的每一条法令,必然会导致诸子百家诸多学派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考虑,如果不符合这些流派各自的立场,自然就会加以反对。

儒家思想创始人孔子示意画像插图

就好比最明显的“儒家思想”,其主张的是“德政”,推崇以仁治国,首先就跟秦朝“以法治国”的治国方针产生了冲突。

再比如主张“非攻、兼爱”的“墨家思想”,其立场显然就是单纯的站在民间百姓的立场,主张建立一个“天下之人皆相爱”的理想型社会,反对征战,明显就跟秦朝当时所面临的“匈奴”侵袭的社会现状不符。

那么“法家思想”所意图实现的“富国强兵”诉求自然也就因为这种种冲突而变得日益激化,荆轲刺秦、秦始皇博浪沙遇刺、高渐离刺秦等诸多案例都可以称得上是这种冲突的具象化表现。

也就是说,李斯主张“焚书”的实质,其实就是想让秦始皇继疆域上的统一之后,再次实现“思想上”的统一,消除这种因百家学说各自立场不相同甚至冲突而可能引起的“民心离散”弊端。

若是结合秦始皇执政时期刚刚统一六国,各国之间的文化差异以及思想差异并未有效融合的时代大背景来看,通过“焚书”来限制民间“私学”,改以“以吏为师”等“官学”方式来促进文化思想融合进程的方式确实是有着推行的必要性的,也是当时的大势所趋。

董仲舒示意画像插图

后世西汉时期的汉武帝刘彻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的事件,其实也同样是为了实现“思想上”的统一,继而巩固其中央集权,加强统治。

区别就是李斯主张独尊的是“法家”,董仲舒主张独尊的是“儒家”罢了,虽然方向不同,但单从意义上来看的话,属实可以称得上大同小异,都只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罢了。

而“分封制”作为可以让诸侯实现自治的一种“间接统治体系”,非但会让秦朝有可能重新陷入“诸侯割据、战乱不休”的混乱局面。

而且还有可能会因为诸侯之间各自推崇的“思想学派”的不同而阻碍到“以法治国”思想的推行进程。显然没有“郡县制”这样由当朝统治者直接管理的统治体系来的直接。

所以,支持“郡县制”自然也就成了“李斯”的不二选择,也唯有郡县制,才是更好的落实“法令”,让秦朝上下官民更全面的接受“以法治国”思想的最佳载体,对秦朝实现“思想统一”进程的帮助也要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