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车在同一道路上发生两起事故,竟然还想逃逸躲避惩罚,这样的举动自然最终难逃法网。近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当事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胡某是一名90后,平时喜欢与朋友一起喝几杯。2019年6月3日晚,胡某与朋友相约来到淮安市一家酒吧,众人“把酒言欢”好不热闹,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近2点。胡某独自离开,自认为已到深夜路上无人,不会有警察查处,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
行驶过程中,因为车速过快,胡某驾车先是与一辆三轮车追尾,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受伤昏迷。胡某明知发生事故,却并未下车处理,反而开车扬长而去。就在同一道路上,又因车速过快撞上中央护栏,并与正常一辆行驶中的汽车发生追尾碰撞,胡某下车后试图离开现场,被对方同车人员抓住并报警。
经检测,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48.92mg/100ml,属醉酒驾驶。两次事故共造成3车受损,6人不同程度受伤,所幸三轮车驾驶人经救治后出院,后一辆被撞车上人员也仅是轻微擦伤,两次事故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由于醉酒驾驶发生事故不属于保险理赔范畴,胡某最终“自掏腰包”赔偿了受害人损失。
淮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胡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通讯员沈高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
校对王菲